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知识 > 担保法 > 抵押权除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是否消灭

抵押权除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是否消灭

担保法 2022-06-30 11:53:37103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1282个文字,大小约为6KB,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导读】我们知道,抵押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抵押的物权进行处理,那么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抵押权除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是否消灭?抵押权消灭主要有哪些原因?下面针对

  我们知道,抵押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抵押的物权进行处理,那么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抵押权除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是否消灭?抵押权消灭主要有哪些原因?下面针对这几个问题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可以以此为鉴。

  一、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抵押权除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是否消灭?

  抵押权作为一种他物权,其行使期间应当受到限制。我国《担保法》上并无抵押权行使期间的规定,《担保法》司法解释进行漏洞补充式的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我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里的抵押权行使期间,就是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如果抵押权人在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不行使抵押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由以上可知,抵押权在除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会消灭。

  三、抵押权消灭主要有哪些原因?

  1、抵押标的物灭失且无替代物。

  标的物灭失为物权消灭的一般原因。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可因抵押标的物的灭失而消灭,而不论该标的物为事实上上的灭失,还是法律上的灭失。

  但抵押权是对于所抵押的标的物拍卖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其在本质上为价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因此,在担保期间,当抵押标的物灭失时,如果有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代位物,由于价值仍存在,抵押权可存在于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上,抵押权并不消灭。

  2、主债权消灭。

  抵押权是为担保主债权实现而存在的从权利,相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抵押权具有绝对的附从性,主债权消灭,抵押权亦消灭。

  被担保主债权可因如下原因而消灭:1、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全部清偿;2、债务人对抵押权人亦存在债权并符合抵销条件时,其债权相互抵销;3、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因继承、合并等而发生混同,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成为一人;4、抵押权人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3、抵押权实现。

  抵押权的实现,又称抵押权的实行,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将抵押的标的物变价以满足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的过程。抵押权的实现是债权实现的一种方式,是抵押权担保功能实现的最后环节。抵押权实现,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消灭,抵押权自然消灭。抵押权因实现而消灭,其所担保的债权是否得到全部清偿则在所不问,并且即使在同一抵押物上有数个抵押权,其中一个抵押权实现的,该抵押权及其他抵押权均消灭。(参见郭明瑞:《担保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0页。)

  4、除斥期间届满。

  抵押权为担保物权,原则上既不得因所担保的债权罹于消灭时效而消灭,同时也不得因除斥期间的经过而消灭。但近现代民法从尽迅确定各种复杂法律关系的实际需要出发,也例外的规定抵押权得因一定期间的经过而消灭。如我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抵押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处分抵押物,抵押权除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会消灭的。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抵押权除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是否消灭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王小丹)

  网站声明:本文“抵押权除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是否消灭”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抵押权转让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抵押权转让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在资金紧缺的时候,周转困难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将自己的豪宅豪车等价值高的物品抵押,在抵押期内可以拿钱换回来自己的物品。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抵押权转让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现有法律中,一般抵押权登记主体为债权人。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行使抵押权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网上贷款利息一般多少 网上贷款利息一般多少

      最近,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产业的迅速发展,网上贷款也变得越来越频繁,那么网上贷款的流程以及必要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网上贷款利息一般多少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上贷款利息一般多少  短期贷款在3个月以内,利息不低于2分/月,即年息24%,低于3个月的,一般在3分...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许多大型企业一般在资金急缺的时候就会找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也不会白白借给你会收取一定的利息。计算公式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公式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共同抵押的效力 共同抵押的效力

    最权威的担保法律频道  核心内容:有按份共同土地使用权担保其中400万元之债权的清偿。乙在行使抵押权时,必须就甲的房产及丙的土地使用权同时为拍卖,假设房产卖得800万元,土地使用权卖得500万元,对房产的卖得价金,乙在600万元范围内有优先受偿权,对土地使用权的卖得价金乙在400万元范围内有优先受偿权。此时,乙银行无选择权。  ...

    发布于:2022-06-30

    详细阅读
  • 抵押期间抵押物孳息的处理 抵押期间抵押物孳息的处理

    最权威的担保法律频道  核心内容: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自然规律由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则质权人不能收取质物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当事人对质权人能否收取质物孳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质权人就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

    发布于:2022-06-30

    详细阅读
  • 房产抵押有何法律效力 房产抵押有何法律效力

      核心内容:有哪些是房产抵押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建工程抵押。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房产抵押的方式和法律效力。  一、房产抵押的方式有哪些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

    发布于:2022-06-30

    详细阅读
  • 抵押与质押 抵押与质押

      核心内容: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在本文中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抵押与质押之间的区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抵押的性质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

    发布于:2022-06-30

    详细阅读
  • 恶意抵押效力的问题 恶意抵押效力的问题

      核心内容:恶意抵押指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债务人仅与债权人之一设定抵押,以减少债务人的一般担保,而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的抵押。那么关于恶意抵押的效力涉及哪些问题呢?下面由法律知识网担保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关于恶意抵押的效力问题,1994年最高院曾经有过两个批复。第一个批复内容是,债务人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将...

    发布于:2022-06-30

    详细阅读
  • 土地使用权担保抵押 土地使用权担保抵押

    [导读]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金先受偿权。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发布于:2022-06-30

    详细阅读
  • 抵押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抵押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导读]  抵押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担保法》第53条规定了行使抵押权的三种方式,即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抵押物和变卖抵押物。协议将抵押物折价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债权已届清偿期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订立协议,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移转抵押物的所有权以代替债务的清偿。  抵押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于:2022-06-30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