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淄博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

淄博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

劳动法 2022-04-08 15:11:0111互联网劳动纠纷本文有1796个文字,大小约为8KB,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导读】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淄博市企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淄博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补助”)的落实,提高统筹解决一次性养老补助的能力,根据《省人口与条例》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其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一次性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工作,其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征缴、发放。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独生子女父母资格的审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资料。

第四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计划调剂、先缴后支、以支定收、确保支付的原则。

第五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由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缴纳,个人不缴费。

第六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费,按照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5%的比例,每月申报缴纳一次。缴费比例根据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一次性养老补助费与社会保险费实行一票征缴。 第七条 企业缴纳的一次性养老补助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 领取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的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退休时为企业职工。

(二)退休职工本人为独生子女父母。

(三)2010年12月31日前为企业职工,2011年至20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连续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的人员。2016年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在企业累计缴纳5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的人员。

(四)职工退休时所在企业按时足额缴纳一次性养老补助费。

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由企业按照规定发放。

第九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为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全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

第十条 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一次性养老补助费,其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由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第十一条 认定为困难企业的,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与其签订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缓缴协议后,其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由统筹资金支付。

困难企业的认定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欠缴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的破产企业,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缴纳。确实无力缴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解决。

第十三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单设科目和账户,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筹集资金存储利息收入计入专项资金。

第十四条 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每年下达收支计划;各区县按照年度收缴计划额的20%上解资金,用于市级调剂金。完成收缴计划且当期不足支付的,缺口部分先从20%的调剂金中解决;仍有缺口的,再按不超过20%的调剂金予以解决;还有缺口的,按区县政府承担50%,市级统筹资金承担50%的办法予以解决。对未完成收缴计划出现缺口的,缺口部分由同级人民政府解决。

第十五条 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按一次性养老补助费征缴总额的1.5%计提工作经费。

第十六条 对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纳一次性养老补助费且不履行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金义务的企业,职工可以依法申请、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一次性养老补助管理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流失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追回,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淄人社发[2011]1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养老保险市直管企业:

《淄博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12月28日以市政府淄政发[2010]108号文件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办法》中的统筹范围不包括以下单位及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以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名义登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人员,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机构负责审核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身份,并出具《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身份审验证明》(以下简称《审验证明》,见附件1)。

三、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完结后,符合领取条件的,由企业填写《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申领表》(见附件2),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审验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四、符合领取条件的,其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并发放到本人领取账户中。

五、因企业及个人原因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以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间计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确因工作需要缓退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以批准时间计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

六、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企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缴纳一次性养老补助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待遇。

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参照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管理和使用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

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

八、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一次性养老补助支出计划填写《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请拨单》,当月5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日前将资金按时从财政专户拨付到支出户。

九、市及区县分别设立一次性养老补助资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

十、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经费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统一提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记账,专款专用。

十一、欠费企业补缴一次性养老补助费的,采用滚动分配法缴费,即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十二、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征缴、发放;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征缴、发放。

  网站声明:本文“淄博市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社会统筹办法”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穗府办〔2008〕48号印发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第...

    发布于:2022-10-08

    详细阅读
  • 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如何申领 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如何申领

    我们知道,五险一金中其中有一险是“生育险”,女职工怀孕生产的,可以申请领取生育险。那么,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如何申领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如何申领: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

    发布于:2022-10-08

    详细阅读
  •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方法/步骤(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

    发布于:2022-10-08

    详细阅读
  • 合同期内公司未缴纳社保,保密协议需要遵守吗 合同期内公司未缴纳社保,保密协议需要遵守吗

    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即保密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当事人将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合同期内公司从未给缴纳过社保,那么工作期间签订的保密协议有法...

    发布于:2022-10-08

    详细阅读
  • 2016年生育险报销标准 2016年生育险报销标准

    生育险的保险标准是什么生育险是以什么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呢生育营养补贴和假期是怎样规定的呢详细内容请于都下文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

    发布于:2022-10-08

    详细阅读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的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发布文号:劳社厅发[200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劳动保障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劳社厅发[2002]3号)下发后,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按照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总的情况是好的。为了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和完善这项工作,促进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工作...

    发布于:2022-10-08

    详细阅读
  •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指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所能享受到的经济收入或其他各项资金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退休前本人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二是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符合退休条件;三是本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满...

    发布于:2022-10-08

    详细阅读
  • 男职工生育险有什么作用 男职工生育险有什么作用

    在这个生育保险当中,它的对象除了有广大的女职工之外,还有我们这些男职工所在。只要男职工交纳了生育保险,那么在他妻子生产的时候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待遇。那么究竟男职工生育险有什么作用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新出台的《社会》进行了规定,在生育保险方面,即使女方没有工作,只要丈夫参保,同样可以报销生育...

    发布于:2022-10-08

    详细阅读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包括门诊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补助金。门诊医疗补助金为本市当年的百分之四,与失业保险金一并按月领取;住院医疗补助金应当在失业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住院治疗,并且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起付...

    发布于:2022-10-08

    详细阅读
  • 社保养老金如何领取 社保养老金如何领取

    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2006年1月1日起,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此前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之后,老百姓的储备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社保领取的养老金基本上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的,跟个人养老账户没有关系;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从个人养老账户中提取...

    发布于:2022-10-08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