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
发布部门:回族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7]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指导和推动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保持健康、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再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将扩大就业、控制失业和劳务输出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区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十五”期末,全区城乡就业人员达到299.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87.6万人,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为48.4:22.3:29.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2%,实现了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任务。五年实现城镇新就业21.3万人,有3.95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劳务产业发展迅速,劳务收入已成为山区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十五”以来,我区把劳务输出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制定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多方开辟务工市场,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培育和扶持劳务中介组织以及劳务经纪人队伍,劳务输出规模逐年扩大,收入大幅提高。“十五”期末劳务输出人数达到了72.4万人,总收入30亿元,人均4144元。农民思想观念转变,富裕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性提高,劳务产业发展逐步走向市场化轨道。
(二)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加大,职业培训取得较大进展。积极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技师培养计划和自治区党委对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要求,培养选拔一批社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青年人才。通过岗位技能竞赛选拔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全区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一定改善,技能人才占劳动者的比例有了一定增长。“十五”期末,全区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和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站87家,通过考试考核累计有20.4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区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机构达到240家,五年累计完成各种培训28万人次,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1万人次。2003年开始实施创业培训,共组织3112人参加“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加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针对不同层次农村劳动力,进行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了农民务工能力。
(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两个确保”继续巩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按时足额发放。全区累计有4.3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按时足额发放了基本生活费、代缴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费。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全部给予了经济补偿,基本实现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在确保发放的同时,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末,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为16.05万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67.55万人、64.5万人、37.17万人、23.5万人和21.56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不断加强,基金收入总规模达到24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建立且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失业保险参保范围覆盖到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基金调剂范围扩大,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伤保险将农民工纳入了参保范围,工伤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进展,有14.9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了社会化管理,管理服务率达到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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