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中委托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43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人民法院执行中的委托拍卖工作,保证执行工作依法公正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执行中委托拍卖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转让给最高应价者,以所得价款偿付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措施。
第三条 全省各级法院委托拍卖工作,均适用本规定。 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全省法院的委托拍卖工作。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委托拍卖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上级法院应及时指令下级法院纠正,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依法予以纠正。
第四条 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含海事法院)选择拍卖机构,应从依法成立、信誉较好的拍卖机构中择优选定。各中级法院选定的拍卖机构应报省高级法院备案。 各基层法院选择委托拍卖机构,在其所属的中级法院选择的拍卖机构中确定。基层法院选定的拍卖机构应报其所属中级法院备案。
第五条 选择拍卖机构的程序是:
(1)拍卖机构申请并提交从业资格资料;
(2)执行机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拍卖机构进行综合考核;
(3)审判委员会根据需要从符合条件的拍卖机构中确定若干个定点拍卖机构。 法院每年度对各定点拍卖机构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予以调整。
第六条 具体执行标的物委托拍卖时,拍卖机构选择,由计算机随机直接排定。程序软件由省高级法院开发研制,交由各法院使用。 排定程序如下:
(1)经合议庭评议,执行机构负责人批准,承办人按法律程序作出拍卖裁定;
(2)内勤根据执行裁定的财产内容填写格式化的拍卖委托书并输入计算机程序;
(3)计算机按编程确定委托拍卖机构;
(4)内勤将确定拍卖机构的拍卖委托书报执行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送达拍卖机构。
第七条 拍卖委托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拍卖的标的物及有关情况;
(2)拍卖方式和保留价;
(3)拍卖价款的收取方式和指定的帐户;
(4)执行法院监督拍卖活动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出具委托书时应同时附上拍卖标的物评估书、拍卖标的物权属文件、拍卖裁定书以及拍卖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公开拍卖前,执行法院应当要求拍卖机构办理以下事项:
(1)在拍卖7日前发布公告。公告应载明委托法院、拍卖时间、拍卖地点、拍卖登记日期、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拍卖机构名称和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拍卖标的物在本省的,公告应至少在《海南日报》刊登一次;拍卖标的物在省外的,应刊登在当地地级以上报纸。公告需刊登在除中缝外的其他版面;
(2)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物,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物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日;
(3)向竞买人公布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和已知瑕疵。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评估结果由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及评估机构进行听证,并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车辆、家用电器等小额的标的物可以不进行评估。
第十条 对拍卖标的物,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以协商拍卖底价。5日内协商不成的,拍卖机构可以按原评估价下降20%后的价格作为保留价进行拍卖。
第十一条 拍卖房地产、股权、投资权、经营权等标的物,实行有底价拍卖。拍卖从评估价由低到高叫卖,无人应价的再由高到低叫卖,下降到保留价格时仍无人竞价的停止拍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以按保留价将拍卖标的物交予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不同意抵债,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该财产退回被执行人,案件按执行中止、终结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拍卖标的物为车辆、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的,可按无底价拍卖方式公开竞价拍卖。
第十三条 暂缓、中止、撤销拍卖和分配拍卖价款,应当组成合议庭讨论并经执行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法院经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暂缓或中止拍卖:
(1)法院之间对同一财产权属有争议的;
(2)财产的权属正在诉讼或仲裁,其结果可能影响财产权属的确定的;
(3)执行案件被依法暂缓或中止执行的;
(4)拍卖机构的拍卖活动违法的;
(5)案外人对拍卖标的物提出异议并提供有效担保的。
(6)上级法院及本院院长指令暂停拍卖的。 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暂缓或中止拍卖的,委托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拍卖机构。拍卖机构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拍卖。
第十五条 拍卖期限一般为25日,需要二次拍卖的,可顺延15日。对重大标的物的拍卖,经执行法院同意可延长拍卖期限。拍卖机构在委托要求期限内不能完成拍卖,应向委托法院书面说明原因。是否继续拍卖,由委托法院决定。 拍卖结果无论是否成交,拍卖机构均应向委托法院提交拍卖报告。拍卖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公告情况、竞买情况、拍卖结果,并附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的,还应附拍卖价款收取情况和成交确认书副本。
第十六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应在收到拍卖价款后2日内将该款项汇至委托法院指定的银行帐户。拍卖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和拍卖佣金,经委托法院确认后可在拍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拍卖价款汇至指定帐户后,执行法院应及时交付拍卖标的物。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拍卖佣金的比例按照法律规定收取。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人预付。 拍卖费用的支付按下列方法处理:
(1)拍卖成交的,从拍卖价款中支付;
(2)拍卖未成交的,委托法院除支付公告费用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对拍卖未成交的财产,当事人仍请求拍卖的,由申请拍卖的当事人支付费用;
(4)中止拍卖后不再委托拍卖的,委托法院应向拍卖机构支付已发生的费用;
(5)因拍卖机构违法或违反本规定而被委托法院撤销委托的,不支付费用。造成损失的,拍卖机构应承担《拍卖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委托拍卖的标的物为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并委托海口海事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海关监管的标的物,执行法院应在拍卖前就关税缴付和标的物交付事宜与监管财产的海关协商。
第十九条 拍卖标的物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法院应当依法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送达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 执行法院对拍卖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拍卖标的物较大或有重大影响以及采取无底价拍卖的,人民法院应派员到拍卖现场监督。
第二十一条 拍卖机构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再次警告的,停止其选定委托资格一年;违反法定程序,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停止其选定委托资格三年。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1年5月24日起实施。
网站声明:本文“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中委托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相关阅读
-
拍卖委托人享有的权利详细阅读
在拍卖活动中,委托人是直接受益人,他最根本的权利是在委托物品拍出后,获得拍卖收益。由于这种权利是以出让拍卖物品,并对该物品承担暇疵担保责任为代价的,在该物品拍出前以至拍出后的法定期限内,他都承担有相应的责任,因此在拍卖活动中他享有与此相关的一些权利,具体包括: 一、指示拍卖活动进行。由于拍卖基于出卖人的委托,拍卖...
-
清代邮票“小壹圆”拍出天价详细阅读
据新华社电1月30日,被称为“小壹圆”的一枚中国清代邮票,在香港以552万港元易主,创下中国邮票拍卖价世界纪录。 据香港媒体报道,世界级中国头号珍邮红印花“小壹圆”(如图)邮票,目前存世仅32枚。1月30日亮相香港“中国邮品拍卖会”的这枚邮票品相极佳,拍卖底价为220万港元,后经20口叫价终以480万港元成交,加上佣金总计达552万港...
-
油画《荔乡女》拍出天价详细阅读
曾创下“最贵水果”世界纪录的增城挂绿荔枝,昨日上午随着著名油画家谢楚余5幅以美女为主题的佳作拍卖落槌,分别赠送给竞拍买受人士。5幅作品共拍出446.6万元,其中最贵一幅《荔乡女》更拍出129.8万元高价,部分拍卖款将用于发展增城旅游文化事业。 增城的挂绿荔枝是荔枝中的极品,因外壳四分微绿六分红,每个都有一圈绿线而得名...
-
西班牙艺术家130年前作品被发现 拍价200万英镑详细阅读
《她们下来了!》 这幅作品描绘了一名男子被缝合进一匹死马身躯中,男子正苦苦挣扎。 《忏悔》 18世纪西班牙艺术家弗朗西斯科·戈雅生前创作的三幅画在经历130年后,日前被重新发现。该发现让研究戈雅艺术的历史学家和收藏家们兴奋不已。这三幅画于今年夏天在英国克里斯蒂拍卖行拍卖,拍价可能高达200万英镑。 作品...
-
成都驻沪办被高价拍卖详细阅读
据成都日报报道,2007年03月30日,备受关注的成都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国有资产在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了公开拍卖,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一起拍价为1056万元的标的最终竟以1180万这一高于评估价的价格成交。 据悉,这也是迄今为止该市以拍卖方式处置的最大一批驻外办事处资产。 国有资产有待盘活 据介绍,成都市人民政...
-
低价处置抵债的多功能电动洗脚盆一批详细阅读
我公司现低价处置抵债的多功能电动洗脚盆一批,来路明晰,质量上乘,价格实惠。市场价每台1000元,现处置价每台300元。热水泡脚,在医学上称之为足浴,是一种简单可行的健身方法。俗话说:人有脚,就像树有根,树枯根先竭,人老脚先衰。人体健康与脚密切相关。脚对人体的养生保健作用,很早就引起古人的重视和研究。其中“足浴”更以其简便...
-
嘉德四季本周将登场详细阅读
11个专场共计4700余件拍品 3月15日,嘉德四季第十三期拍卖会将重装出击。本次拍卖会共推出包括中国书画、瓷器玉器工艺品、古籍善本等三大门类的11个专场,共4700余件拍品,拍品总量和专场数量均创造了历次嘉德四季拍卖之最。3月13日至15日还将同时举办中国嘉德2008春季拍卖会的“珍宝归途———清代瓷器精粹”专场展览,以及...
-
1.5亿年前恐龙化石将在纽约拍卖详细阅读
位于纽约曼哈顿的I.M.Chait博物馆将于本周末拍卖一副有1.5亿年历史的完整的恐龙骨骼化石,预计拍卖价格可达50万美元。据当地媒体报道,这副骨骼化石来自侏罗纪时期的一只橡树龙,长约2.7米,现属于位于美国犹他州利哈伊的西部古生物学实验室。该实验室从私人手中收集恐龙化石,将其中一些恐龙化石留下供展出或研究用,将另一些卖给博物馆。I.M.Chait博物馆的创建人...
-
潘家园举办首场连环画拍卖会《瓦岗寨》拍出最高价详细阅读
近日,保定潘家园旧货市场首次连环画专场拍卖会开拍,整场拍卖成交率达90%,远高于60%至70%的拍卖市场平均成交率。拍卖大厅汇集了300多名藏家竞拍,“一万三!”、“一万三厂五!”、“一万四!”、“一万五!”……竞拍者纷纷叫价,举起的号牌使拍卖师应接不暇。 一本1957年天津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小人书《虎符》使拍卖会出现高潮,频...
-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土地拍卖热背后的冷思考详细阅读
那天跟几个朋友在一起吃饭,谈起房地产。有人说,其实,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芜湖的房地产市场才算是真正与先进发达地区接轨了。此言不假,从三个代表的角度来看,一个地方的生产力是否先进,要害要看这个地方的市场主体是否先进、企业是否先进。从2007年开始,进入芜湖的房地产公司与以前相比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区别——我曾在“柏庄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