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问答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已解决 来自网友古怪软萌妹的提问 提问时间:2021-08-10 20:52:40 预览次数:195

最佳答案普法网53678位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全体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下文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请大家好好阅读。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3人共同出资,设立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416200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 制造电子产品并销售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30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xx 货币 10(万元)

  xx 货币 10(万元)

  xx 货币 10(万元)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3人,其中董事长 1人,董事 2人。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干会议召开 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

  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六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八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可以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 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

  置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

  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1月30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当年税后利润分配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二十八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该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工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合同制职工。工资制度采取计时工资制,多劳多得。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一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六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2011年 11月 16日


  其他人还看了:

  ★ 怎样认定软件侵权

  ★ 重婚罪立案标准?

  ★ 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 南京民事律师-女儿也要赡养父母吗? 南京民事律师-女儿也要赡养父母吗?

    女儿也要赡养父母吗?  女儿只要具有赡养的能力,就应该赡养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赡养能力的女儿依法对其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赡养义务。其女儿与儿子是具有同等的赡养义务的,不能够随意的免除其义务,因此女儿应当在其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承担赡养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发布于:2023-05-25

    详细阅读
  • 成都民事律师-小孩的抚养费要给多少? 成都民事律师-小孩的抚养费要给多少?

    小孩的抚养费要给多少?  小孩的抚养费都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的,但是都是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一般情况下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要承担两个以上小孩抚养费的,那就要多给一些,但是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没有固定收入,那就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

    发布于:2023-05-25

    详细阅读
  • 东莞民事律师-赌博会不会净身出户? 东莞民事律师-赌博会不会净身出户?

    赌博会不会净身出户?  赌博是不会净身出户的,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双方之前有过一方赌博,赌博方就净身出户的约定,那么赌博方在与配偶离婚后就要按照约定净身出户。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成,将财产分割问题交由法院判决的,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让双方各获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发布于:2023-05-25

    详细阅读
  • 东莞民事律师-独生子女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东莞民事律师-独生子女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独生子女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是不能继承全部遗产的,虽然父母是只有独生子女这一个孩子的,但是遗产的继承人不仅仅只有子女,还包括遗产所有人的父母和配偶,也就是说该遗产是由父母、配偶和子女三者共同继承,而独生子女仅仅只是其中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

    发布于:2023-05-25

    详细阅读
  • 上海民事律师-遗产需要优先还债吗? 上海民事律师-遗产需要优先还债吗?

    遗产需要优先还债吗?  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是需要优先用来偿还被继承人在生前所存在的债务,但是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就将所有的遗产用来偿还债务,而多余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予偿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却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为其保留部分遗产,即使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发布于:2023-05-25

    详细阅读
  • 厦门民事律师-被丈夫打了能不能和他离婚? 厦门民事律师-被丈夫打了能不能和他离婚?

    被丈夫打了能不能和他离婚?  妻子被丈夫打了可以提出离婚的,双方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妻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对于家暴,人民法院是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双方离婚的,不过妻子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家暴,比如说人证、物证或者是监控等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

    发布于:2023-05-25

    详细阅读
  • 成都民事律师-同居分开了要退彩礼吗? 成都民事律师-同居分开了要退彩礼吗?

    同居分开了要退彩礼吗?  男女双方同居之后分开了的,是需要退还彩礼的,因为赠送彩礼的目的是结婚,而双方在同居之后就分开了,并没有结婚,那么此时赠送彩礼的一方是可以要回彩礼的。何况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是可以把彩礼给要回来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

    发布于:2023-05-25

    详细阅读
  • 上海民事律师-未婚妻能不能继承遗产? 上海民事律师-未婚妻能不能继承遗产?

    未婚妻能不能继承遗产?  未婚妻不一定有继承权,因为未婚妻没有与男方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未婚妻不得在法定继承中以配偶的身份继承男方的遗产,也即在法定继承中女方没有继承权;但是男方可以立遗嘱指定让未婚妻继承遗产,当男方有立遗嘱让女方继承时,女方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男方的遗产,此时未婚妻有继承权。  ...

    发布于:2023-05-25

    详细阅读
  • 郑州民事律师-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一样吗? 郑州民事律师-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一样吗?

    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一样吗?  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是不一样的,因为离婚调解书分两种,一种是劝和的,也就是调解解决家庭婚姻问题;另一种是劝离的,调解后双方确定离婚,包括离婚的条件都会协商好;而离婚证,顾名思义就是夫妻双方离婚的证明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

    发布于:2023-05-25

    详细阅读
  • 上海民事律师-夫妻感情怎么才算破裂了? 上海民事律师-夫妻感情怎么才算破裂了?

    夫妻感情怎么才算破裂了?  夫妻其中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况,都属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发布于:2023-05-25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