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事律师-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思考
最佳答案普法网53678位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问:重庆民事律师-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思考
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约定夫妻财产制,虽然立法已确定了其形式、成立和效力,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于以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份能否认定为夫妻约定财产,夫妻约定财产是否可附期限、附条件,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如何约定等问题还须进一步分析与探讨。
夫妻约定财产制效力完善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多,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明显增加。依法治国,建设和谐法治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我国人民的价值观念和婚姻家庭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思想观念正悄悄被现代的、理智的、独立的法制观念所替代。在新的法律思想的指导下,夫妻之间约定财产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因此,需要对约定夫妻财产制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概念
夫妻财产关系隶属于夫妻人身关系,是夫妻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是家庭经济职能的具体体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拥有的财产会日益增多,夫妻之间相应地产生多形式处理夫妻双方财产关系的要求。《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约定财产制的概念是指合理规范夫妻对其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处分等协议法律制度。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制是夫妻之间平等的体现,是法律赋予人们享有对其财产自愿处分的权利,因此,夫妻可以依法自愿协商决定其婚前或婚后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构成条件
自愿合法。夫妻双方约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将改变法定财产制的效力,因此夫妻双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约定。自愿是指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是在真实自愿的情形下订立的。如果夫妻一方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达不符,则为意思表示不自愿。例如:当事人一方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不正当地干涉另一方,使其违反自己意愿而作出的意思表示,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可以变更或撤销。合法是指约定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不得超出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特别是债权人的利益,否则,该约定无效。
约定的财产有夫妻婚前财产和夫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时,可以就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的全部做出约定,也可以就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部分做出约定。对财产约定的所有制形式,可以约定共同所有制,也可以约定分别所有制,还可以约定部分共同、部分分别的所有制形式。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
婚前或婚后都可以订立约定,约定订立之后可以变更、废止。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在结婚时或约定结婚后的其他时间发生效力,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于约定当时生效或约定的其他任何时间生效。财产约定生效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对财产约定的内容进行部分或全部变更,如果财产约定后一方和双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也可以撤销该约定,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共同所有制。
约定应以书面形式。《婚姻法》明确规定约定夫妻财产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无效。这种限制是出于维护民事交易安全,但是这种限制过于僵硬。如果双方都承认有口头约定或有其它证据证实口头约定存在,应承认口头约定的效力。公证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是解决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但是,公证不是必备条件。
约定财产制的效力
依法律规定,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可同时适用,但是约定财产制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制,夫妻双方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的从法律规定即共同所有制。
夫妻财产约定对当事人双方的效力。即对内效力。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了约定,该约定生效后,夫妻双方均受该财产约定的约束。夫妻双方必须遵守此约定,按照约定的内容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同时夫妻财产的分配和债务的承担也应该按照该有效约定进行分配和承担。夫妻双方不得随便变更或撤销约定内容,确实需要变更或撤销的,必须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后,并以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撤销。
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效力。即对外效力。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特别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从该条规定不难看出,如果夫妻是约定财产制,夫或妻应当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自己的债务负清偿责任,他方不负清偿责任,但是以第三人明知为条件。所以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以第三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才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该约定协议不得对抗第三人。因为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主体具有身份关系,是夫妻之间发生的法律行为,该约定行为具有隐密性。为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夫妻约定财产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约定财产制改变法定财产制,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时,夫或妻有告知第三人其夫妻财产状况的义务。夫妻一方主张第三人知道此约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应该有夫妻一方举证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即夫妻以财产是约定制对抗第三人的,必须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是约定财产制,才能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债务。
对约定财产制的思考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虽然通过立法已确定了其形式、成立和效力,但还有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份能否认定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夫妻二人设立或以夫妻一方名义与他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不同需要,夫妻将所享有的股份以不同比例进行注册登记,那么这能否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有些人认为,应该视为夫妻对公司股份的约定,在处理分割时应该按该约定进行分配而不必变更公司股份,同时也符合《公司法》规定。笔者认为,在工商局进行公司股权股份登记,只能认定是公司成立时夫妻以谁的名义登记的约定,这种登记约定不具备《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本质特征,除非夫妻另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注册股份归夫或妻所有,否则只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何时生效,是否可附期限、附条件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只对“夫妻”可以对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做出约定而作出规定,而没有对约定“何时生效”做出规定。这是不是意味着婚前不具有夫妻身份的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约定无效或者认为约定自婚姻成立时生效从严格意义来说,如果排斥婚前约定,则婚前约定即无效;如果只有以“夫妻身份”进行的约定才有效,那么夫妻之间的约定于何时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做规定。这种情形直接影响到约定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消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的除外。”此时如果双方有约定,若约定生效,则可以作为证据起到证明作用。但如果约定只能随婚姻成立生效而生效,则婚前的约定肯定不生效,那么当然起不到证明作用。对于同样的案例,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在适用上会造成两种不同的结果。
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进行约定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约定制中没有对约定夫妻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做出规定。夫妻关系在存续期间对其财产的收益权、使用权和处分权能否进行约定以及如何约定等法律内容,立法上也应该涉及。但是目前的夫妻财产约定多为各人工资使用权的约定,例如:夫妻双方约定,男方工资收入用于购买书刊、家用电器、家具等生活用品,女方工资用于购买洗发、洗涤、粮油副食等消耗物,所有权仍为共同共有。所以夫妻双方约定的客体应该包含对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以及债务的清偿方式、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割办法等内容。当然,约定的客体不能超出夫妻双方所应该享有的财产权利范围,同时不得规避法律义务,例如:赡养老人、扶养小孩等,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逃避国家税收等。
约定的效力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约定财产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也对利害第三人具有约束力,“利害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是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在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上,法律规定夫妻负有告知义务,同时负有举证责任。这种制度也会损害夫妻约定制的正当利益,因为,利害第三人会为了本人利益考虑,否认知道该约定,而夫妻一方很难采取其他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笔者认为应该引入登记制度,同不动产转让登记一样,在对外效力上,经登记的夫妻财产约定直接发生法律效力,夫妻财产约定未依法登记的,不能发生对外法律效力,这样既有效保护约定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有效保护利害第三人的利益,这种约定是平衡的,是对外效力的最好选择。
其他人还看了:
★ 确认书范本?
相关问答
-
南京民事律师-女儿也要赡养父母吗?详细阅读
女儿也要赡养父母吗? 女儿只要具有赡养的能力,就应该赡养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赡养能力的女儿依法对其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赡养义务。其女儿与儿子是具有同等的赡养义务的,不能够随意的免除其义务,因此女儿应当在其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承担赡养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成都民事律师-小孩的抚养费要给多少?详细阅读
小孩的抚养费要给多少? 小孩的抚养费都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的,但是都是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一般情况下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要承担两个以上小孩抚养费的,那就要多给一些,但是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没有固定收入,那就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
-
东莞民事律师-赌博会不会净身出户?详细阅读
赌博会不会净身出户? 赌博是不会净身出户的,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双方之前有过一方赌博,赌博方就净身出户的约定,那么赌博方在与配偶离婚后就要按照约定净身出户。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成,将财产分割问题交由法院判决的,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让双方各获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
东莞民事律师-独生子女能继承全部遗产吗?详细阅读
独生子女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是不能继承全部遗产的,虽然父母是只有独生子女这一个孩子的,但是遗产的继承人不仅仅只有子女,还包括遗产所有人的父母和配偶,也就是说该遗产是由父母、配偶和子女三者共同继承,而独生子女仅仅只是其中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
-
上海民事律师-遗产需要优先还债吗?详细阅读
遗产需要优先还债吗? 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是需要优先用来偿还被继承人在生前所存在的债务,但是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就将所有的遗产用来偿还债务,而多余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予偿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却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为其保留部分遗产,即使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
厦门民事律师-被丈夫打了能不能和他离婚?详细阅读
被丈夫打了能不能和他离婚? 妻子被丈夫打了可以提出离婚的,双方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妻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对于家暴,人民法院是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双方离婚的,不过妻子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家暴,比如说人证、物证或者是监控等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
-
成都民事律师-同居分开了要退彩礼吗?详细阅读
同居分开了要退彩礼吗? 男女双方同居之后分开了的,是需要退还彩礼的,因为赠送彩礼的目的是结婚,而双方在同居之后就分开了,并没有结婚,那么此时赠送彩礼的一方是可以要回彩礼的。何况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是可以把彩礼给要回来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
-
上海民事律师-未婚妻能不能继承遗产?详细阅读
未婚妻能不能继承遗产? 未婚妻不一定有继承权,因为未婚妻没有与男方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未婚妻不得在法定继承中以配偶的身份继承男方的遗产,也即在法定继承中女方没有继承权;但是男方可以立遗嘱指定让未婚妻继承遗产,当男方有立遗嘱让女方继承时,女方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男方的遗产,此时未婚妻有继承权。 ...
-
郑州民事律师-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一样吗?详细阅读
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一样吗? 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是不一样的,因为离婚调解书分两种,一种是劝和的,也就是调解解决家庭婚姻问题;另一种是劝离的,调解后双方确定离婚,包括离婚的条件都会协商好;而离婚证,顾名思义就是夫妻双方离婚的证明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
-
上海民事律师-夫妻感情怎么才算破裂了?详细阅读
夫妻感情怎么才算破裂了? 夫妻其中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况,都属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