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知识 > 资信调查 > 16万元律师代理费之争

16万元律师代理费之争

资信调查 2021-04-03 22:38:59204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1012个文字,大小约为5KB,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导读】法庭上,律师与其当事人站在同一立场为博得案件的胜诉而共同努力.法庭外,律师与其当事人因代理费支付问题而争执不休,一场新的诉讼旋即展开。日前,这起新的诉讼经过一审、二审

  法庭上,律师与其当事人站在同一立场为博得案件的胜诉而共同努力.法庭外,律师与其当事人因代理费支付问题而争执不休,一场新的诉讼旋即展开。

  日前,这起新的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后,败诉方中航某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公司),以委托律师代理是从诉讼到执行全案的代理为由,认为执行尚未结束,不必全额支付代理费,并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事件

  律师与当事人打官司

  2002年5月,中航公司因向甘肃某公司讨要拖欠的530多万元货款,而聘请了甘肃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为全权代理人,并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和补充协议。合同约定:王律师作为该案纠纷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代理费为20万元,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终审截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等。同时,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中航公司向王律师支付代理费4万元;另外支付案件相关费用2万元提交法院;根据案情进展,如已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中航公司向王律师支付代理费2万元;剩余费用14万元待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案件结束之际一次性支付。如违约,王律师可直接依据相关手续从法院划款,并承诺如因代理费产生纠纷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解决问题。

  双方签订合同并移交相关材料后,王律师参加了该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执行等过程。2006年5月,王律师调往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其承揽的案件也一并带往新所并继续由其本人代理。2007年6月28日,中航公司与甘肃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之后,王律师以代理案件已结束为由,要求中航公司支付代理费,但中航公司却认为案件执行款尚未履行完毕,拒绝支付。王律师又以代理人身份,以律师事务所为原告,以中航公司违约,不支付代理费为由,向城关区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

  具备支付代理费条件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甘肃某律师事务所与中航公司签订的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合同。根据约定条款,案件的结束包括和解结案,而原告代理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虽然案款未到期,但支付代理费的条件已具备,中航公司应予以支付代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判决中航公司向原告律师事务所给付16万元代理费。

  一审宣判后,中航公司不服,以王律师的代理应为风险代理,而不是常规代理;双方在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王律师的代理应一直到执行终结为由,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

  风险代理约定不明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甘肃某律师事务所在接受中航公司的委托后,处理其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期间,指派该所的代理律师在参加诉讼活动中,收集、查阅了与该案有关的材料并参加了诉前财产保全、诉讼审理、申请执行等工作,已按照委托人的指意处理完委托事务。之后,案件在强制执行期间,受托的代理律师就案件的执行措施、方式等事项协助中航公司通过有关部门协调,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要求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委托人应当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关于中航公司提出双方约定的是风险代理和代理应直至执行终结完毕的上诉理由,因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和《补充协议》没有明确表明诉讼代理为风险代理和案件到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终结完毕的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和适用第二条规定:“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宣判后,中航公司认为,签订的合同和协议及代理人全案的代理事实都证明,代理是从诉讼到执行全案代理,案件结束必须是法院裁定执行结案,代理费是诉讼和执行两个阶段的代理费。目前,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本文来源:甘肃法制报 所属:律界动态)

  网站声明:本文“16万元律师代理费之争”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深圳楼价下跌催生断供维权 房地产律师生意渐火 深圳楼价下跌催生断供维权 房地产律师生意渐火

      重压之下的深圳楼市,一场“维权热”正在悄然兴起,并出现了“断供维权”这种激进方式。是楼市博弈之下业主试图掌握更多主动权,还是大炒客借维权之名向开发商摊牌?业内说法不一。不过,在业主与开发商激战正酣之际,深圳房地产律师的生意悄悄火爆起来。  碧水龙庭80业主“断供”  “我们‘断供’不是因为我们出不起钱,而是开发...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肖金泉:金融风暴将使中国律师业更关注内需 肖金泉:金融风暴将使中国律师业更关注内需

      ——国际金融风暴对中国律师业的影响分析  文/腾讯财经特约专家肖金泉  发源于美国的国际金融风暴席卷了整个华尔街,曾经令人羡慕的华尔街精英正在接受前所未有的考验,与华尔街来往密切的其他行业也遭受波及。律师行业正是其中之一。随着风暴袭来,主动离职或被动失业成为很多华尔街律师没有选择的选择。目前,已经有不少...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律师解读投资内讧:现金流决定创始人是否离职 律师解读投资内讧:现金流决定创始人是否离职

      新浪创业讯11月12日上午消息,针对日前频繁传出创业者与投资人不合消息,艾瑞投资、广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利凯表示,根据通常投资签署的不完备风险投资契约理论,能够以现金流情况决定企业运营者是否继续执掌企业。  面临席卷而来的金融风暴,投资人和创业者开始显露焦躁情绪,长期积累的矛盾随之爆发。本月就传出炎黄健康传...

    发布于:2021-04-04

    详细阅读
  • 深圳律师质疑百度竞价排名属违法发布广告 深圳律师质疑百度竞价排名属违法发布广告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张玲)因网络服务合同,深圳律师黄维领与百度较上了劲,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见相关新闻)。在经过8月5日立案成功的短暂喜悦后,因涉及管辖权争议,9月9日的开庭取消,至今还没有结果。  黄维领并未放弃,11月3日,他将一纸行政投诉状写好,一式4份,分别给深圳市福田区工商管理局/物价局,深圳市南山区工商管理局/...

    发布于:2021-04-04

    详细阅读
  • 律师事务所牵手司法所 律师事务所牵手司法所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李保林、实习生向筱)11日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已启动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结对互动活动。省直律师事务所已有首批13家和武汉市江夏区13个司法所牵手。  据介绍,我省律师事务所多集中在大城市,而小城镇及农村地区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却得不到满足。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结对活动,旨在探索建立互相联...

    发布于:2021-04-03

    详细阅读
  • 律师叫板北大教授 称如果深圳房价暴涨愿赔百万 律师叫板北大教授 称如果深圳房价暴涨愿赔百万

      称如果下半年深圳房价暴涨愿赔百万  本报记者刘洪恩  深圳房价跌了,北大教授输了!徐滇庆近日向深圳市民道歉,不过“豪赌”还未落幕,此前提出要起诉徐滇庆的深圳律师金焰声称:愿与徐教授比“豪放”——如果年底深圳房价出现暴涨,他愿承担100万元违约金。  道歉不真诚深圳律师不买账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昨...

    发布于:2021-04-03

    详细阅读
  • 深圳律师为失地农民维权获刑 被指毁坏财物 深圳律师为失地农民维权获刑 被指毁坏财物

      今天,深圳律师刘尧被判刑一案正式开庭二审。此前的2008年6月,广东省东源县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刘尧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后,刘尧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采取书面的不开庭审理方式致使国内多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律师协会,由此在国内律师界引起了巨大反响。  8月13日晚,刘尧家人接到通知,原定的不开庭审理案件,将改为8月18日开庭...

    发布于:2021-04-03

    详细阅读
  • 状告委托人律师讨要违约损失 状告委托人律师讨要违约损失

      早报讯(成华法实习记者肖蜀韵)李某本与一律师事务所谈妥代理其母亲的离婚官司,却在次日告诉律师取消打官司的决定。代理律师认为李某违约,要求赔偿违约金;李娟某称自己并没有与律师签订代理合同,根本不存在违约的说法。代理律师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1000元的损失。昨(26)日,该案在成华法院公开审理。  被告:代理合同是伪造...

    发布于:2021-04-03

    详细阅读
  • 党员律师充当法律服务先锋 党员律师充当法律服务先锋

      “我一直不知道如何通过合法手段,去维护自己宅基地的合法权益,现在终于有了答案。”6月22日,均安村民梁伟强在工作人员长达半小时的耐心解惑下,满意地离开。  当日,顺德区司法局“法律进村(居)”咨询服务活动正式启动,志愿律师、公证员、法援工作人员和区、镇职能部门共120多人(其中社会执业律师51人)一起走进均安的村居,同时在13...

    发布于:2021-04-03

    详细阅读
  • 广东律师行业将建违规律师谈话制品行有劣迹不能执业 广东律师行业将建违规律师谈话制品行有劣迹不能执业

    法制日报广州4月26日电记者邓新建通讯员刘洪群黄梅新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司法厅了解到,广东律师行业将建立违规律师谈话制度、警示制度,在全省律师队伍中试行有社会人员、法律界人士共同参与的行业处分制度,对违规律师加大处罚力度和透明度,进行网上曝光。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透露,为了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广东将完善行业准入,对实...

    发布于:2021-04-03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