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法院:苍天无情人有情 司法为民暖人心
8月1日,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中村法庭受理的一起案件的原告陈晓玲徒步来到该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谢谢法庭,谢谢法官,是你们给了我生活的希望。”
事情还得从今年3月开始说起,原告陈晓玲乘其丈夫邵新彦驾驶的摩托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邵新彦当场死亡,原告陈晓玲身受重伤,本次事故经山阳县公安局交警队认定货车负主要责任、邵新彦负次要责任,后经山阳县公安局交警队调解,货车车主一次性赔付死者邵新彦家人抚恤金20万元,当时原告陈晓玲住院治疗,20万元抚恤金被邵新彦的父母领取,并表示不给原告陈晓玲分文,经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原告陈晓玲具状法庭要求依法分割这20万抚恤金。案件在审理中,法庭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着重调解,通过多次做工作,双方分歧逐渐缩小,谁料在7·24洪灾中,被告邵新彦的父母全家五口以及房屋全部被泥石流吞没。
灾后的第三天,原告陈晓玲徒步来到法庭反映了情况,考虑到原告陈晓玲一双儿女也在洪灾中遇难,原告陈晓玲的情绪明显失控,法官一边耐心做原告陈晓玲的思想工作,一边组织力量到现场了解情况、查证争议的财产,并到原告陈晓玲娘家做思想工作,安排其生活。灾后法庭辖区的道路、通信全部中断,法官徒步走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经过四天的不懈努力,终于查明邵新彦的父母在信用社还有3万元存款,根据原告陈晓玲申请法庭果断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冻结了该3万元。
案件还需要进一步审理,但是中村法庭的法官在大灾之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网站声明:本文“山阳法院:苍天无情人有情 司法为民暖人心”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相关阅读
-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追认详细阅读
核心内容:追认指明确表示同意,使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变为确定有效的民事行为。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追认行为属于单方民事行为,无需征得相对人同意。 一、意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 1、善意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上述致使民事行为效力未定事由的相对人,为善意相对人。 法律只赋...
-
郑州民事律师-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样式详细阅读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样式非婚生协议甲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乙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所生女儿**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此非抚养协议:一、双方一致同意某某的和监护权归甲方某某某,二、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
-
犹豫期退保能退保费吗详细阅读
犹豫期主要指的是保险犹豫期,我们在保险中经常会看到有很多期限,等待期、犹豫期等,这些期限切实关乎着投保人的自身利益,其中犹豫期就对于投保人有着重大的影响。那么今天就由小编为您介绍投保时犹豫期退保能退保费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犹豫期退保能退保费吗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签收保单后15个自然日内,可以无条件向...
-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具有的特征详细阅读
核心内容: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对于效力未定之行为,民法通则没有作出体系化规定,但在具体制度中却规定了效力未定行为。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介绍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具有的特征,感谢您的关注。 1、效力待定合同的产生是因为该意思表示不完全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但...
-
实习生的定义是怎样详细阅读
大家对于实习生想必都不陌生,无论是在学生时期还是在长大以后参加工作阶段,可能都会存在实习生的影子,也相信大家都曾有过作为实习生的经历。那么实习生的定义是怎样?以下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实习生的定义是怎样 无经验学习人员简称实习生,泛指在某一专业的高年级或刚毕业的大学...
-
民事纠纷追诉标准是怎样详细阅读
民事纠纷是指两个自然人之间的纠纷,或者说两个企业之间的纠纷,例如我们所知的离婚纠纷以及合同纠纷,还有就是民间借贷纠纷都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那么民事纠纷他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纠纷追诉标准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民事纠纷追诉标准是怎样 《民法通则》第一百...
-
使用权房一般情况可以转让吗详细阅读
使用权房俗称公房,一些经济能力弱的人自己购买不起房价日益增长的房子,便只能购买公房。那么大家也知道房屋出租在我们日常生活很普遍,每个房子的产权都是有登记的,没有登记的房子自然不能转让。那么使用权房一般情况可以转让吗?下面就让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使用权房一般情况可以转让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
-
民事法律行为分类有哪些?详细阅读
摘要: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这容易导致人们对民法学理论认识的混乱。 为了避免这种混乱的出现,方便大家对民事法律行为的了解,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一、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
-
股东大会的具体类型详细阅读
股东大会的具体类型 股东大会有三种: 1、法定大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
-
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是否受理详细阅读
当事人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