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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承受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09-09 21:48:30  |  投诉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就著作权承受是什么意思、著作权承受的特点、著作权保护期限几年,以下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著作权承受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的承受是指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财产权在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二、著作权承受的特点

  其特点可以概括为:

  (一)著作权的承受主体为: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或国家;

  (二)著作权的承受前提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

  (三)著作权的承受客体为:作品;

  (四)著作权的承受内容为:财产性著作权。

  三、著作权保护期限几年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

  (一)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二)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的,创作完成之后50年。

  (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的,创作完成后50年。

  (四)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起开始计算,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五)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六)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七)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其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八)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以上就是由法律知识网小编编辑整理的与著作权承受是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知识,著作权的承受是指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财产权在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知识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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