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有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之分,著作权又分为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总之分类方式是很多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著作权人包括了哪些人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原始著作权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继受著作权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而对著作权的人身权则只有保护的义务。
(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二)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三)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四)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五)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六)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七)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八)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九)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一)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二)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著作权人包括了哪些人”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获得一定的利益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知识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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