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和版权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其法律概念是不同的,因此在进行区分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特征来认定的,才能够认定。那么今天就跟法律知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著作权和版权是一个概念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著作权,也可以说是版权,这里注意一下,著作权跟版权是一回事,版权和出版权不是一回事。一本书完成,不管它有没有注册,只要由作者完成了,作者就拥有了著作权,这个著作权包括著作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作者怎么处理著作都可以,是修改、转让、赠送、继承都是可以的。
出版权,官方解释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合作者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这个出版单位可以是出版社、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出版社跟作者签署了出版合同,合同都会写明在一定期限内出版作者作品的权利,注意是一定期限内。当然,作者还可以把出版权给其他单位。同时几家出版单位享有该著作出版权都是可以的,只要作者授权。但是,出版社在授权期间是不能没经过作者统一就转让出版权的。如果作者与出版社签署的是专有出版权转让,那作者就没有权利将出版权授予其他出版社了。
出版权与著作权属于从属关系,出版权是著作权众多权利中的一项,出版权属于著作权。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出版权是作者将出版发行的权利授予了出版单位,因而出版单位才具有了出版经营权或出版业务权。
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财产权中的一部分权利,是复制权与发行权的组合权利,其初始归属于作为原始著作权人的作者,是一种可以依法处分,可以依法转移的民事经济权利。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将其许可给图书出版者,也可以将其许可给其他民事主体(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只能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图书出版者,也并未明文禁止不得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其他民事主体);著作权人还可以依法授予被许可方再授权,即由被许可方再许可第二人出版或专有出版相应作品的权利。
1.无形性:
(1)表现为对某项权利的占有。
(2)标的是某种权利,是无形的。
(3)利用和转移一般并不引起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
(4)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有人称之为“使用价值无限性”),即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可由多人分别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
(5)侵害行为不一定都很直观、明显,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情况多种多样,比较复杂,给侵权的判定增加了难度。
2.独占性:专利权、版权为权利人所专有,非经权利人许可或经过一定的法律手续,其他人不得擅自行使这些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
3.地域性:一国或一地区所确认和保护的权利,只在该地域有产权,超出该地域就不发生效力。
4.时间性:保护有期限。
看到这里,法律知识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著作权和版权的区分时,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著作权和版权是一个概念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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