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众号,用户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同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的全方位沟通、互动。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公众号用网络图片算不算侵权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众号如果未经图片著作权人的同意引用图片的,并且用于营利活动的,公众号会构成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也就是说,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终身享有,作者死亡后,这三项人身权并不因为作者的死亡而消失。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第48条的规定,侵权后,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虽然判断著作权侵权时不要求主观过错,但是侵权后要承担赔偿责任时必须要包含主观上的过错。因此,行为人在图片上不包含水印,不知道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情况下,在行文中使用图片的行为构成侵权,但是却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众号用网络图片算不算侵权”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图片上有水印或者明确表示其著作权人的情况下,你在未经许可实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行为,构成侵权时,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知识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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