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出版作品的书籍来说,有可能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作者共同编著而成的。这种情形其著作权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那么,最新合作作品著作权是属于谁?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共同享有,针对整部作品而言,即每一个合作者都是该作品的共同所有人。有关著作权行使,如发表、署名、稿酬等问题,应由全体合作者协商一致。但是,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
由《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一类是可分割的合作作品,类别不同的合作作品,其著作权归僞也不同。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指合作者之一对自己创作的那部分可以单独另行使用,而不会影响合作作品的完整性和整体著作权的行使。与之相反的,为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共同作品作者的外部关系
①共同作品被他人侵权
当共同作品的著作权受到他人的侵害时,各合作作者均有权单独请求赔偿和享有诉权,而不必征得其他合作作者的同意或授权,但不得损害其他合作作者的权利;因此取得的利益,应当合理地分配给其他合作作者。
这里还存在着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部分合作作者放弃权利或只主张部分权利,其效力不及于其他合作作者。例如,甲、乙为某共同作品的合作作者,丙侵害了该共同作品的著作权,甲在诉讼中仅请求丙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明确放弃赔偿损失的权利,则乙仍然可以向丙主张该权利。
②共同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
同理,当共同作品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权时,应由全体合作作者承担连带责任,然后再根据约定的份额和过错程度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从该条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应具有以下特征:
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
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
3、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
4、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最新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需要区分清楚,毕竟其牵扯到重大关系利益。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最新合作作品著作权是属于谁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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