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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2005年工作重点和梁平县实施妇

妇女儿童权益 2021-05-24 20:36:2069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2236个文字,大小约为10KB,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导读】发文单位: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05-8-18执行日期:2005-8-18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

  发文单位: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5-8-18

  执行日期:2005-8-18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和《梁平县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

  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是实现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中期目标的最后一年,为顺利实现今年的目标任务,特制定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基本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则)中期目标为主要任务,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以加强能力建设作保障,加大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推进力度,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梁平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各镇乡基本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中期目标;县两委会成员单位基本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相关分解目标,力争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有明显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妇女儿童工作“十一五”规划。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内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做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点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指标的相互衔接,做到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确保社会和谐发展。

  (二)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中期目标分解工作。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科学制定和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中期目标分解值,为中期总结评估工作打好基础,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三)实现重难点指标突破。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涉及的五个领域,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实现我县中期目标重点指标的突破。

  经济领域:加大对女性就业能力的培训指导,拓宽女性就业渠道,提高女性就业比例;加强对农村女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合法权益的维护;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生产、劳动技能技术的培训指导;关心贫困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加大实效性的项目扶贫和救助工作力度。

  教育领域:加大对初中阶段儿童失学、辍学的帮扶力度,切实降低初中学生辍学率;加大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的关注力度,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中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落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关注农村流动人口和外出打工人员子女的监护、养育和家庭教育问题,促进其身体健康成长。

  健康领域:开展对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有效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加强“降消”工作,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重要生命指标;加大对妇女尤其是流动人口中妇女和农村妇女生殖保健的服务力度,有效防治和减少妇女特殊人群妇科病、地方病的发生;建立对胎儿性别鉴定行为的严厉监控和打击机制,切实控制出生性别比例失调;卫生局负责加大性病的预防控制和宣传工作力度,有效降低女性患病率。

  法律领域:加强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加大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工作力度,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环保领域: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改水受益率;加强城市环保工作,切实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率。

  (四)优化监测评估。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在今年8月底以前制定完善和分解本地、本系统2005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中期责任目标值,为中期统计和评估做好准备;加强监测统计和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的妇女儿童工作数据库,减少空白指标和漏报、错报现象,为中期目标总结提供准确详实的依据。

  (五)实施德政工程。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两委会成员单位,要将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纳入德政工程,为本地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办1—2件实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认识妇女儿童工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关系,进一步强化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政府主体意识,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力度;继续将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纳入本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管理系统,纳入政府和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纳入政会工作督导计划。

  (二)改善工作条件。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为妇女儿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两委会办公室无人员、少经费、办公条件差的现象;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重点、难点指标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本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各项指标整体推进。

  (三)扩大宣传影响。

  继续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宣传。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校和行政学校培训计划,提高认识,增强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主体意识。继续做好“3.8”、“6.1”等节日宣传工作,重点抓好妇女法律法规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以学校为龙头、社区为平台、家庭为基础“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共同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调查研究。

  两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针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的重点、难点指标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加强考核督导。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将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分值,认真开展督导考核工作。两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如期实现责任目标纳入本部门工作考核内容,认真进行2005年中期目标分解,制定切实有效的考核办法和工作计划、措施,按要求开展指标自查考核工作,在10中旬——11月中旬迎接市政府对我县妇女儿童工作的检查。

  (六)加强能力建设。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两委会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强化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两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加强成员单位间的联系和协调,扩大信息和经验交流,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梁平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推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保障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权益落到实处,如期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二、考核工作步骤

  (一)自查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10月10日前,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妇女儿童发展两纲(两规划)指标任务和《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开展自查总结。并将2005年工作自查总结报告和2006年工作计划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交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妇联)。

  (二)督导抽查。

  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做好迎接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检查。同时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成员单位自查总结及抽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评议上报县政府,作为对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考核依据。

  三、考核内容

  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重点考核项目及分值计算方法(详见附表)。

  四、奖励办法

  根据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上报的自查材料以及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抽查的情况,县政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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