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中能否提管辖异议

刑事诉讼中能否提管辖异议

刑事诉讼法 2021-11-26 20:24:54139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2266个文字,大小约为10KB,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导读】管辖权异议,是指法定主体向法院提出的认为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不同主张和意见。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制度,但该项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立

  管辖权异议,是指法定主体向法院提出的认为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不同主张和意见。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制度,但该项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立法阙如,这已经实际地产生了一定的弊端,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相关内容。

  一、刑事诉讼中确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必要性

  (一)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是当事人“获得公平审判权利”的应有之义。

  在刑事诉讼中,“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是被告人等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宪法性权利,也是“正当法律程序”的必然要求。如果一个案件被媒体广泛报道而使陪审员或法官对被告人产生了偏见,这时如果不赋予刑事被告人等当事人申请变更管辖的权利,法院很难保持中立的地位,无疑将会对被告人造成极大的不公。通过当事人管辖权异议权利的行使,有利于促进诉讼中以公权力运作为主导到当事人诉权充分实现的转变。

  (二)从当事人的角度看,在刑事诉讼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是一项重要的救济性程序权利,它与当事人的刑事诉讼诉权相关联,有利于当事人息讼服判。

  由于“无救济则无权利”,“无权利则无程序”,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重要的救济性程序权利,该权利的有效行使,对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其他程序权利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赋予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有助于当事人息讼服判,接受人民法院的裁判。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而无救济途径,那么很有可能导致当事人的上诉和无休止的申诉,反复地申请再审,这变相地浪费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成本,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权紧密相联。刑事诉讼不是一项简单的行政治罪性的程序,其中必须有当事人充分而富有意义的参与,当事人是诉讼的主体之一,应当拥有诉权,有权启动一定的刑事程序。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案件管辖不服,认为法院对案件的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可能产生不公正的结果时,那么应当赋予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权利,为其提供一种救济的途径。

  (三)从法院的角度看,管辖权异议制度有助于法院刑事管辖权的落实和裁判权的实现。

  管辖是刑事诉讼活动首先要解决的前提问题,管辖权作为“特定法院处理特定诉讼案件的资格”,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和裁决的依据。如果管辖范围和权限不明,或者法院管辖不当,诉讼活动就无法开展,也有可能极大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中存在法院管辖不当的情况,刑事诉讼也是如此。正是通过当事人管辖权异议权利的行使,通过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特定案件的质疑,以及相关裁判机制的运作,法院的管辖权才能得以更加准确的确定。

  (四)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权利的行使及其救济机制,应当纳入程序性裁判体系的轨道。

  程序性裁判与实体性裁判相对而言,它是指司法机构针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程序上争议进行裁决的活动;程序性裁判独立于实体性裁判,它是一项独立的、自治的封闭裁决系统,是针对程序性违法的最佳惩处机制。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是否要举行专门的听证程序,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证明标准要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法院裁决结果的效力如何等问题,都应当予以明确规定。管辖权异议权利的行使及其保护应当完全纳入程序性裁判的体系中来,对于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主体、申请机构、申请期间、申请理由、举证责任、证明标准、裁决机制和法律后果等各要素都要明确,完全按照“诉讼”的形式而不是行政的方式进行裁决,使管辖异议的裁决机制成为程序性裁判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二、我国刑事管辖权异议裁判体系的构建

  (一)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是赋予当事人诉权原则,即允许当事人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授予当事人的申请异议权,这是该裁判体系建立的前提。当事人如果不能对法院的刑事管辖提出质疑,以后的诉讼就很可能会对其造成极大的不公正。

  二是听证程序原则,法院应当举行专门听证方式对管辖权异议是否适当进行裁决,而不能采用简单的、行政的武断方式。这有助于当事人对诉讼的积极参与,也是现代诉讼民主的体现。

  三是确立证据规则,也就是必须明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责任、证明标准及其相应的后果。只有如此,才能使程序更富有可操作性,使相应的权利义务责任更加明确。

  四是再救济原则,即对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授予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权利。给当事人第二次救济的机会,而不能“一裁终局”。

  以上四项原则是确立刑事管辖权异议裁判体系的基本原则,只有如此,程序的运作才会更具有科学的、操作性和公正性。

  (二)具体的程序

  完善的刑事案件管辖异议的裁判程序,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1.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笔者认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余的刑事当事人,如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等也可以提出,这体现了诉讼权利的平等原则,有利于当事人对刑事诉讼的积极参与。对于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果经其本人同意,也可代为提出管辖权异议。

  2.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当事人申请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什么期间内提出?要不要加以时间上的限制呢?笔者认为,对此还是要加以制约的。有权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当在法庭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判之前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就是在法庭调查之前提出,以后就不可以再申请。

  3.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形式。当事人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申请书。

  4.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效力。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必须予以受理,并且在对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之前,暂时停止本案的实体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法院的审理期限。

  5.管辖权异议的受理机构。当事人申请管辖权异议,可以直接向受诉法院提出。具体来说,应当由法院的立案庭对本院于该案是否拥有管辖权进行审查,这样既有利于提高效率,也有利于法官的职能分工。

  6.法院的职权审查。即使被告人等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异议,但法院也应在开庭审理之前依照职权主动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自身对案件没有管辖权,那么应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申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7.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情形。法律可以规定,当刑事诉讼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A)依照法律规定,审判法院对案件根本就无管辖权的;(B)管辖法院因为回避等法律上的理由、事实上的障碍或者特殊情形而不能行使裁判权的;(C)由于当地的舆论、诉讼的状况及其他情形,有可能导致在当地不能维持公平审判的。只有符合上述法定的申请管辖权异议的理由,当事人的申请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page]

  8.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法院的管辖问题属于程序性事项,当事人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应当由申请者承担举证责任。申请人应当证明其主张存在的可能性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证明要达到优势证据的程度,使人们对法院管辖的正当性产生合理的怀疑,否则其异议将会被驳回。

  9.法院的裁决程序。当事人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应当举行听证,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和公诉人的意见。

  10.法院的裁决结果。在刑事诉讼中,法院经过对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听证,可以作出以下三种形式的裁定:(A)认为本院拥有管辖权,当事人的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异议;(B)认为本院没有管辖权,当事人申请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并且通知提起公诉的检察院;(C)认为本院没有管辖权,但也未发现其他有管辖权法院的,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11.法院裁决结果的效力。刑事诉讼中,对于法院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在5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2.错误管辖的后果。笔者认为,如果不建立管辖错误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就难以得到真正的保障。鉴此,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了案件,或者法院错误地驳回了当事人对于管辖权提出的异议,那么法院已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在二审中,二审法院应当以一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当然,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本质上是为了保护当事人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其意义在于促进诉讼中以公权力行使为主到当事人诉权实现的转变。但在我国确立可能还面临一系列的障碍,我们应当看到问题的系统性、复杂性,对于刑事管辖权异议裁判体系的相关配套措施予以足够的重视。

  网站声明:本文“刑事诉讼中能否提管辖异议”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如何网上立案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如何网上立案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很多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如今的法律案件也可以通过网上相关系统进行查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在也已建立"24小时法院",当事人可以登录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相关操作。以下就让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如何网上立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山东法院电子...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刑事管辖四种方式 刑事管辖四种方式

      我们都知道产生了纠纷产生了矛盾产生了摩擦,我们就要解决,不能拖延。那么刑事案件,刑事方面的纠纷,我们可以找法院,但是找哪一个法院,怎么来确定法院呢?接下来,关于刑事管辖四种方式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刑事管辖四种方式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网络犯罪归哪个法院管? 网络犯罪归哪个法院管?

      核心内容:网络犯罪的虚拟性和跨地域性,给法院管辖权的划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依照传统刑法理论,结合司法实践还是可以确定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原则,一般而言,网络犯罪以犯罪地管辖为主,犯罪地管辖又可以分为网络行为目的地、网络行为实施地、网络犯罪行为结果地。具体到每一类案件的确定又有所不同。以下就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禁毒部门管辖刑事案件范围 禁毒部门管辖刑事案件范围

      核心内容:涉及禁毒工作的主要有公安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其中公安部负责管辖哪些类型的毒品犯罪案件?法律知识网刑法小编为你总结关于禁毒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范围,感谢你的阅读。  一、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禁毒部门管辖以下案件:  《刑法》分则第七章走私、贩卖、...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借贷式诈骗的立案程序 借贷式诈骗的立案程序

      在实践中,很多人分不清民间借贷和借贷式诈骗,区分借贷式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构成借贷式诈骗是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的,借贷式诈骗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贷式诈骗的立案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商业贿赂可以私下调解吗?调解协议与调解书的区别 商业贿赂可以私下调解吗?调解协议与调解书的区别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商业贿赂的行为已经是很普遍的了,商业贿赂它从实质上来讲,是企业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进行的一种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因此如果我们的企业在进行商业化运作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私下调解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看待。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商业贿赂他已经构成了一种犯罪行为,他除了是一种不正当的商业行...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受贿量刑标准,2021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受贿量刑标准,2021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相信大家在现实生活中都听过受贿吧!受贿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以此来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只要我国工作人员在经济来往中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以各种名义去收受回扣和手续费,使这些费用都归个人所有,那么就会以受贿论处。那么,受贿量刑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员工受贿10万怎么判?员工受贿十万应该怎么判罪 员工受贿10万怎么判?员工受贿十万应该怎么判罪

      在一些企业当中,如果员工他有受贿了十万的行为,那么这个时候对这个行为应当要如何认定呢?  一般来说,如果有了这种行为的发生,暂时是不会认定是受贿罪,但是并不是代表这就没有构成犯罪。这个时候。往往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其定罪。如果说作为企业员工,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惠或者是受惠的或者是在一些经济来往中,他违反了...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适用普遍管辖权的罪名 适用普遍管辖权的罪名

      有的性质的法律会对管辖权的问题作出特别的规定,在刑法当中,对于管辖权的原则就做了规定,里面就有普遍管辖,但是管辖权原则的适用是与一定的案件性质有关的,并不是所有的都能够适用这一原则,对于普遍管辖这一原则就涉及到一些罪名,接下来就跟随法律知识网小编一同来了解适用普遍管辖权的罪名。  一、适用普遍管辖权的罪名  ...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 向他人行贿赂有罪吗?贿赂他人自己有罪么 向他人行贿赂有罪吗?贿赂他人自己有罪么

      近年来,我国对于行贿受贿这方面的打击是逐步加大的,许多苍蝇老虎都纷纷落马。国家也在各个地方都大力宣传禁止行贿,受贿行为,有人会问,如果是行贿会的话也会构成犯罪吗?    答案当然是会的。行贿主要是指行为人,他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好处和利益,从而让国家的工作人员,不管是员工还是领导为自己谋求好处。比如说换取...

    发布于:2022-09-22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