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署名权是否有先后顺序
如果因著作权署名权顺序产生纠纷,首先按约定顺序确认,如果没有约定顺序的,需要法院根据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画等因素进行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因作品署名顺序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按照下列原则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署名顺序;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画等确定署名顺序。
二、著作权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是不受限制的,即为永久。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著作权署名权是否有先后顺序”问题进行的解答,一般情况下,根据以双方约定的顺序为准,如果约定的,需要根据具体因素进行确定,包括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画等,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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