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墓碑署名权是否被保护
是的。
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对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表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译文。
从理论上讲,官方文件和官方译文,符合一般作品的构成要件,但其目的为人们提供行为规范,需广泛传播,因此,不能给予保护。
官方文件仅指官方法律文件本身,不包括官方编辑出版的具有独创性的法律汇编、法规汇编等编辑作品。此外,官方文件的非官方译文,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时事新闻
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就其内容来说,时事新闻只是一种客观事件本身,不受法律保护。由于对时事新闻的报道是为了迅速广泛地传播,如果给予保护,就会影响它的传播,难以达到及时传递信息的目的。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这几项内容本身是一种通用工具,不具有独创性,不符合作品的独创性。
免责声明:普法网网站仅提供信息的存储和展示服务,所有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仅供参考,普法网不承担对所有信息的验证义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会员中心 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