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是什么
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由于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反应,是否向公众披露,应当由作者决断。任何人擅自发表他人作品,都属于侵权。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多种多样,作者既可以署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或者匿名。匿名,即不署作者姓名,同样是作者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并不表示没有或者放弃署名权。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的介绍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著作人身权则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前提而产生,也不因创作者生命终结而消失。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享有的一种精神方面的权利,是没有财产内容方面的权利,但是其他人一样不能轻易侵犯。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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