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侵权行为有哪些
1、转载未取得作者的许可
不少公众号为了吸引用户,看到一些“爆炸性”消息、“耸人听闻性”消息以及涉及公众人物的消息都会转载到自己的公众号中,但是任何一篇文章都一定存在一个原创者,未经原创者的允许就转载,被原创者发现后,轻则只是删除文章发布道歉声明,重则赔偿。
2、简单修改后标为“原创”
也有一部分公众号,担心原文转载要作者同意,还要支付稿酬,就把文章拿过来做一些简单的修改,比如换个标题,改个名字,删掉一些内容,作为自己的原创发表到公众号上,但实际上这种做法侵犯了作权人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3、摘抄后加感悟
一些公众号看到一篇文章后,摘取了一段文字而后配以自己的想法,认为这是原创。但实际上,未经作者许可摘选、汇编或改编等,可能侵权著作权人的改编权、汇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4、声明不许转载依然转载
大部分作者都会在自己的原创文章后声明文章不允许转载,或者作者采取了一些技术手段不给他人转载。但公众号“选择性瞎”假装看不到作者的声明,或者采取技术措施绕开限制转载文章。也属于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5、标明作者和来源但未支付稿酬
需要注意的是,转载文章时除了要作者的同意以外,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稿酬。如果只是标明了作者和来源,但是未给作者稿酬的话,依然是侵犯著作权的表现。
关于转载文章的法律规定
《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规定:
1、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3、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应当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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