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1、职务作品除了以下情形外,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二、职务作品的种类有哪些
职务作品可以细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两大类,分类不同,著作权归属不同。
1、一般职务作品
符合一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一般职务作品:
(1)作者为单位的员工;
(2)作者的创作工作是为了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3)作品是作者本人意思的表达,不是单位也不是他人意志的体现。
2、特殊职务作品
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
(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除了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等的情形外,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免责声明:普法网网站仅提供信息的存储和展示服务,所有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仅供参考,普法网不承担对所有信息的验证义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 会员中心 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