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出版者对出版作品享有什么权利
1、图书出版者对出版作品享有的权利规定如下:
(1)图书出版者对出版作品享有的权利按当事人签订合同约定确定;
(2)没有约定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二、出版者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1、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3、重版、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4、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5、对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的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尽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出版行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民事权利。
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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