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怎样确定
1、使用作品付酬标准的规定如下:
(1)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2)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条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二、什么是著作权中的获得报酬权
获得报酬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转让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获得报酬权通常是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中派生出来的财产权,是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必然包含的内容。但获得报酬权有时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并非完全属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的附属权利。
如在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他人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必须按规定支付报酬。此时著作权人享有的获得报酬权就是独立存在的,与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或转让权没有直接联系。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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