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致人身亡 精神病人杀人如何处理?
近日,云南昭通,发生一起令人唏嘘的故意杀人案:一名精神病人刚从精神病院,被自己老婆刚接回家过中秋。当天,这名精神病人就拿锄头持续殴打邻居头部,致其当场身亡。
据网友上传的视频显示,一名6旬左右的灰衣男子,从自己的家中走出。当灰衣男子步行至马路边时,突然一名身穿黑夹克男子端着一把锄头,快速朝灰衣男子跑来。
冲到灰衣男子跟前,黑夹克男子抡起锄头击中灰衣男子头部,在猝不及防之下受到袭击的灰衣男子倒下。站在门边的一名女性看到这个突发情况后,立即冲上前制止。
其间,抡起锄头,黑夹克男子3次砸向倒地的灰衣男子,随后这名黑夹克男子被赶到现场的人拉开。
2021年9月20日,云南昭通市昭阳区青岗岭乡,一家农户里,当家女主人从精神病医院里,接回了自己的丈夫,准备回家一起过中秋节。
这名精神病人回家当天下午6点,他看到邻居家一名男子从自己家中走出,于是他突然拿起自己家中的锄头,冲了出去,对这名邻居男子进行持续殴打。
当邻居和过路的行人,看到这一幕后,快速跑过去制止这名精神病人的殴打行为。可惜这名邻居男子被精神病人用锄头打中了头部,当地身亡。
死者的儿子刘先生表示,自己的父亲被一名刚放出来不久的精神病患者打伤致死。刘先生表示,父亲与这名拿锄头行凶的邻居双方虽然姓不同,但也有点连带亲戚关系,大家平时素无恩怨。
刘先生表示,这名邻居是一名精神病人代某,四十多岁,已结婚有孩子。他曾先后五次被送往当地一家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治疗。
对此,刘先生质疑,在住院的精神病患者出院方面,精神卫生中心肯定存在着严重的漏洞。
刘先生表示,代某家属从事发到现在也只字未提,家人现在还没要求代某家做些什么。“我们愿意配合尸检,叔叔已遇害3天,遗体还在家中,丧事也没办,希望相关责任部门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云南昭通市昭阳区对此已经发布通报,称已经对这名精神病人进行控制,并已成立工作组,全面对此事和涉及的单位、个人进行调查。
刘先生表示,昭阳区对此成立的工作组,口头上对自己给出了三个回复,其一就是对于死者的一次性丧葬费用补贴,其二就是死者的尸体的是在三天内完成,其三就是启动纪委、司法、行政手段,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
精神病人杀人如何处理
对于精神病人犯罪的处理,需要视情形而定,如果犯人犯罪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间,不能控制自己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犯罪时没有精神异常,病症消失的,则要负刑事责任,如精神病人在未发病期间杀人的,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精神病鉴定的法律规定
精神病鉴定的法律规定主要参见《精神病司法鉴定规定》,主要内容是: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劳动改造的罪犯;劳动教养人员;收容审查人员;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等均可以申请精神鉴定;
2、鉴定委员会根据情况可以接受被鉴定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的要求;
3、鉴定精神病可以自行申请也可委托鉴定;
4、鉴定人必须具备鉴定资格;
5、违反鉴定规定鉴定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1、精神残疾一级:WHO-DASⅡ值大于或等于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2、精神残疾二级: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
3、精神残疾三级: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
4、精神残疾四级: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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