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www.lawzsw.com - 一家专业的法律知识网站!
主页 > 法律资讯 > 长沙一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规定

长沙一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规定

法律资讯 2021-06-04 22:50:48127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2310个文字,大小约为11KB,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导读】长沙律协官网的处分通报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中,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万余元,但长沙一律师仅收5000元。近日长沙市律师协会官网通报了该起案例,认定该律师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

  长沙律协官网的处分通报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中,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万余元,但长沙一律师仅收5000元。近日长沙市律师协会官网通报了该起案例,认定该律师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涉事律所和律师严某某给予警告的行业处分。

  澎湃新闻注意到,涉事律师不但一直未收到该5000元律师费,还遭到投诉人两次向律协发起的存在虚假陈述、扰乱审判秩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投诉。

  长沙律协官网5月26日公布的《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不正当竞争一案》披露,2017年5月9日,委托人刘某某经朋友介绍请求严某某律师代理潘某某诉刘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碍于朋友情面,严某某律师决定接受委托,并指派肖某律师担任该案刘某某一审程序的诉讼代理人。当日,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为5000元,至今未收到刘某某该笔律师费。

  调查组查证发现,肖某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正常履职,没有证据证明有违《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同时,该案诉讼标的为15212400元,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依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本案依照诉讼标的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1248元,但本案《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属于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情形。

  最终律协认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被处分人收取了委托人刘某某的律师费用,故“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违规事项不能成立;被处分人构成“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长沙律协的处理结果: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业处分;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警告的行业处分。

  在该处分后面还附有《案件评析》,评析人认为,本案中,律所在合同审查时并没有对该收费明显低于收费标准进行严格审查,该律所的管理并不规范。严某某律师碍于朋友情面低价收费指派律师代理该案件,委托人却连5000元也并未支付,在案件代理过程中,肖某某律师虽然正常履行律师职责,但仍遭到投诉,可见委托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并不会因为律师低价收费而降低对律师的要求,特别是法律关系复杂或存在巨大利益冲突的案件中,律师如因低价收费未认真履行职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代理律师还有可能面临损失赔偿。

  评析人最后认为,律所及律师无正当理由在收费标准以下收费吸引客户的行为严重背离市场价值规律,其结果将造成法律市场的混乱,使委托人无法正确的选择法律服务,其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及时和合法的维护,另一方面其他律师由于受到低价收费的排挤无法获得案源,或将采取同种方式,其结果将导致律师业务素质的下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受损。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长沙一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规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者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只有市场经营者实施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才构成不正当竞争。所谓经营者,是指一切从事商品市场经营或者服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众多的企业法人,从事营利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参与商业、服务业竞争活动的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和合伙组织等。在市场中处于消费者地位的民事主体不属于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同业经营者

  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发生在同行业经营者之间,主要是不法行为人对其同行业其他经营者权益的侵害。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时对消费者的权益也构成损害,但消费者权益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保护,该种行为不属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规范的范围。由于竞争发生在同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此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对象也同样是生产或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企业。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指这种行为直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规定。如果违反了其他法律而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则这种行为一般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

  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导致其他经营者权益的损害,也可能损害尚未发生,但同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却已受到现实的危险。如果放任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进行,必然会造成损害的结果。因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包括对其他经营者权益的实际损害以及现实的侵权危险。如行为人为与他人开展不正当竞争,进行印刷虚假宣传品、订立印制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合同等,即使该宣传品尚未散发或合同尚未履行商标尚未印制,但均已经构成了侵权危险。受害人要求法院制止这种行为的,应当获得支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规定

长沙一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规定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一、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四、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五、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专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经营者有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污有关的财物的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被销售、转移、隐匿、销毁财物的价款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十、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十二、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十三、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有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经营者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站声明:本文“长沙一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规定”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什么人可以获得共和国勋章?被授予共和国勋章享受什么待遇 什么人可以获得共和国勋章?被授予共和国勋章享受什么待遇

    近日,为了隆重表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被钟南山共和国勋章。在他之前,8人获颁这一最高荣誉勋章。他们都为国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是人民的脊梁,民族的英雄,那么什么人可以获得共和国勋章?被授予共和国勋章享受哪些待遇的?下面由...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2021治安处罚会留案底吗?治安处罚会影响政审吗? 2021治安处罚会留案底吗?治安处罚会影响政审吗?

    大家都听说过政审,那么什么是政审,政审的作用是什么,治安处罚会不会影响政审。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治安处罚会影响政审吗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普法知识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2022年为了2万元起诉值得吗?起诉能要回来吗? 2022年为了2万元起诉值得吗?起诉能要回来吗?

      虽然向法院起诉是有效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之一,但是向法院起诉同样是需要支付费用的。有些人会认为不值得去起诉,那么为了2万元起诉值得吗?起诉能要回来吗?法院几天受理呢?针对这些疑问,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希望有所帮助。为了2万元起诉值得吗  为了2万元向法院起诉是值得的!诉讼标的额2万元,案件受理费算...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非法狩猎野猪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狩猎野猪构成什么犯罪?

      河南南阳,因野猪糟蹋庄稼,导致农田麦子损失30多亩,100多亩玉米也被吃了70多亩,庄稼绝收。农民夫妻为保护庄稼三个月内猎杀8只野猪被判刑。那么野猪也属于保护动物吗?猎杀野猪会构成什么犯罪呢?  按照规定,野猪虽然不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三...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2022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产假工资发放标准2022 2022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产假工资发放标准2022

    什么是产假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普法知识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22国家法定产假是多少天?  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惩治高铁霸座行为就应拿出法律这把“利剑” 惩治高铁霸座行为就应拿出法律这把“利剑”

      近日,在连云港赣榆开往温州南的G7585次列车上,男子颜某为方便自己下车执意坐在靠过道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进行劝导,颜某拒不配合,并用手机公放哀乐。乘警口头警告无效后,将颜某强制带离车厢。最终,颜某因霸座行为扰乱列车秩序且情节严重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来源:央视网)  霸座不文明不说,更有可能触犯法律。此次...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换驾驶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2022更换驾驶证去哪里办理? 换驾驶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2022更换驾驶证去哪里办理?

      驾驶证需要换证的。换证需要准备照片跟体检合格证明。下面跟法律知识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换驾驶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以及更换驾驶证需要多久。换驾驶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准备2张一寸照片,体检合格证明,其中的一张照片贴在体检表的右上方,另一张留着换新证用。  2、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到办证大厅,填写换证申请表,然后把...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2022深圳婚假法定多少天?深圳婚假是领证多久后有效? 2022深圳婚假法定多少天?深圳婚假是领证多久后有效?

      按照法定年龄结婚的男女,可依法享受婚假待遇。不同城市的婚假规定可能不一样,今天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了2022深圳婚假法定多少天?深圳婚假是领证多久后有效的法律知识内容,欢迎往下阅读了解,希望有所帮助。...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是多少?公司拖欠工资到哪里投诉?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是多少?公司拖欠工资到哪里投诉?

    很多企业都经常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很多人由于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都只有放弃索赔。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拨打什么电话进行举报呢?应该去哪里投诉呢?法律关于公司拖欠工自的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普法知识网小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拖欠工资举报电话是多少?  对于拖欠工资的...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 郑州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郑州10大律师事务所排行一览 郑州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郑州10大律师事务所排行一览

    郑州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参考12348河南法网所提供的410所郑州的律师事务所信息,并且根据律所的规模与律所的律师数量,选出了以下郑州十大律师事务所。此排名不分先后,仅供社会各界参考。  郑州10大律师事务所排行一览  1、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7年6月8日,隶属于河南省司法厅。在郑州、北京、上海和...

    发布于:2022-09-20

    详细阅读

普法知识网汇聚各种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提供法学常识、汇总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例如合同法律知识、涉外法律知识、刑法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法律知识性文章供网友参考学习。

Copyright @ 2020-2022 备案号:粤ICP备2020126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