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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商场偶遇2年前骗走17万的骗子 强制措施有哪些适用原则?


发布时间:2022-12-22 17:48:51  |  投诉

  2年前,南京吴女士结识了网约车司机陈某,由于自己离异带娃,陈某常来帮忙,两人不久便成了朋友。随后,陈某开始以父亲重病为借口找吴女士借钱,在借了六、七万元之后,又以投资返利为由让其转账20万元,但在吴女士拿到两笔返利后,陈某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本息,最后竟将吴女士拉黑。不料无巧不成书的是,近日吴女士竟在商场偶遇了陈某,于是将其拦下报警。经查,当时陈某欠了50万网贷,认识吴女士后一开始就在打钱的主意。目前,陈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有哪些适用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的采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适用;

  2、必要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更不能将强制措施作为一种处罚予以适用;

  3、相当性原则。又称比例性原则,即适用何种强制措施,要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4、变更性原则。即任何强制措施,随着诉讼的进展和案情的变化要及时进行变更或解除。

强制措施有哪些特点?

  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的负面效应。

  6、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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