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江苏如皋市公安局(@如皋市公安局 )发布警方通报:
2022年3月23日11时许,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一则“如皋一医院彩色超声检查报告单显示一13岁女孩怀孕”的图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
经公安机关查明:2022年3月3日,警方接到报警后,经审查后于3月4日立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金某磊(男,系未成年人)涉嫌强奸于当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希望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传播扩散相关图文信息。
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已经构成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同时还要注意不构成强奸罪的特殊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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