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北京市第271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表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广大市民群众主动配合防控工作,但仍有个别人拒不执行防控措施,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北京警方依法严厉打击。据通报,1月13日,昌平区某村一居家隔离的51岁男子在隔离期间私自跳窗外出,后被集中隔离。该男子因拒不执行相关要求,在集中隔离期满后,昌平警方依法对该人进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不影响公务员政审,但是,对于有着要求严格的部门、岗位也是有影响。特别是有些部门,政审时候还会实地走访,或者更为严格。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但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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