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事业单位岗位分类
二、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定(岗位职数详细规定)
四、事业单位岗位聘任条件
五、事业单位各岗位转岗相关规定
六、事业单位岗位需注意的几个细节
七、岗位选择建议
阅读本文请注意以下三点:
1、全文约4800字,仔细阅读需10分钟。
2、文章内容以辽宁xx市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框架。
3、每个地区略有不同,但大同小异,仅做参考。
你是不是经常会听到事业单位人员这样说,“考取了职称因没有岗位却不能聘任,可能到退休都聘不了中级或者副高”;“混个40岁了,因为没有管理岗位职数不能晋升,一辈子只能在管理九级干到退休",这其实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对岗位聘任限制的直接体现,岗位设置后的聘任也直接影响到每个人的工资待遇。今天我就讲一讲事业单位的岗位是如何设置的?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是如何影响事业人员聘任的?(“事业单位岗位薪级如何确定、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请参考我以前文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资结构什么样?薪级如何确定(套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有什么注意事项及岗位选择建议。其中着重讲一下管理、专技、工勤岗位的职数设置,这也是大家最关注的。
一、事业单位岗位分类
事业单位取消身份制后,按照相关文件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管理职责和从事一般性的普通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具体岗位设置见下图。
二、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1)主要承担科研、教学、医疗等职责,以专业技术为主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该岗位设置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该岗位设置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如机关下属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财政服务中心、人事服务中心等;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该岗位设置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如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保障中心等。
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定
(一)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
普通管理岗位就是非领导管理岗位,指除领导管理岗位(编制部门核定或者批准的领导职数管理岗位)之外的普通管理岗位。
(1)正处级事业单位,最高设置六级(副处)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或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15%设置(就高不就低,下同);七级、八级普通管理岗位,分别按照不超过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30%、45%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2)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最高设置七级(正科)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或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10%设置;其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建制的,八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40%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其内设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建制的,八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35%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3)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最高设置八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或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15%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4)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八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或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10%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5)未明确机构规格的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根据单位领导管理岗位的配备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设置。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市属事业单位结构比例不超过2:4:4;县、区事业单位不超过1:3:6;乡(镇、街道办事处)属事业单位不超过0.5:3:6.5。其中市级正高占高级比例一般不超过30%,县级不超过20%,乡镇不设置正高。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员级岗位没有比例限制。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结构比例,全省控制目标标准是: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分别按照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的1%、5%、30%设置;四级、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要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
(2)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技术工一、二级岗位,主要在科学研究、教学、医疗、农业技术、工程技术、实验等领域,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等职责,在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中设置。一级岗位只在基础科学研究和农业技术、工程技术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辅助技能岗位中设置。对技能操作要求不高的技术工岗位,一般不设置一、二级岗位。
(3)对工勤技能岗位的管理,实行考评与聘用分开。省政府人事部门对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统一考评,聘用审批。
(四)特设岗位设置
(1)事业单位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的国外或省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省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作为事业单位中非常设岗位,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3)特设岗位的设置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五)举例说明
四、岗位聘任条件
(一)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是:
(1)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受聘到六级、七级、八级、九级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分别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其中:受聘到六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在七级管理岗位工作4年以上。
(3)定岗。全日制博士符合条件可定七级普通管理岗位;全日制硕士符合条件可定八级普通管理岗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工作1年可定九级普通管理岗位;全日制中专学历工作1年可定十级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是:
(1)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实行以聘任代替评审的省属本科高校教师职务系列外,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实行职业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聘用条件,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本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4)专业技术岗位要在已设定的岗位职数范围内进行聘任,不得超额聘任,特岗不受此限制。实际执行中很多地区只聘任最低档。
(5)各岗位任职年限限制。一级属于国家专设特级岗位;二级岗位需聘任正高10年以上;三级岗位需任正高6年以上;四级岗位需具备正高任职资格;五级岗位需任副高10年以上;六级岗位需任副高5年以上;七级岗位需具备副高任职资格;八级岗位需任中级10年以上;九级岗位需任中级5年以上;十级岗位需具备中级任职资格;十一级岗位需任助理级3年以上;十二级岗位需具备助理任职资格;十三级岗位需具备技术员级资格。
(三)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是:
(1)受聘到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需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受聘到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需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聘到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
五、事业单位各岗位转岗相关规定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聘用,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进行。
(1)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的一般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四级以上可转聘到五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可转聘到六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可转聘到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可转聘到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可转聘到十级管理岗位。
(2)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聘到管理岗位一般条件:工勤技能岗位三级及以上人员可转聘到九级普通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人员可转聘到十级普通管理岗位。
(3)对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转聘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4)事业单位各岗位之间转岗,薪级如何确定、待遇怎么变化,大家可以看我之前的文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资结构什么样?薪级如何确定(套改)?)
六、事业单位岗位需注意的几个细节
1、事业单位只是指纯粹的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
2、为保持岗位设置稳定性,除单位社会功能变化、职责任务调整、人员编制增减等原因外,单位的主体岗位类别、三类岗位间的结构比例,以及具体岗位数额一般不再作调整。
3、对因政策性安置人员、引进人才等事由,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超编用人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暂以在册正式职工数为基数,在未达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前,超出编制数部分设置的岗位,须逐步予以核销。
4、因机构合并等原因,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年消化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5、对于人员较少的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可实行集中调控,由主管部门统一设置,报市政府人事部门对设置的岗位进行核准, 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6、破格聘任。领导管理岗位的人员,可破格聘用到上一个级别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在同一层级岗位中,高聘到上一个等级岗位。破格聘用的岗位级别不能超过本单位岗位设置的最高等级。
7、“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领导允许双肩挑,普通管理岗位人员不允许双肩挑。原已聘任双肩挑的普通管理岗位要明确具体岗位,退出双肩挑。
8、保持待遇不降低原则。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后,在岗位数额内原已聘用未能重新聘用到原岗位的人员,若岗位已聘满,可超出本单位岗位数额在原岗位等级上聘用。
9、考核。在任职期内,考核合格以下等级的,下一年度不晋升薪级,职务晋升不计算任职年限。
10、现在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级并行已全面铺开,管理岗位的一个福音。
七、岗位选择建议
1、如果是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如果人脉欠缺,建议还是选择专技岗位,同时还要尽早晋级,抢占岗位职数(我在另一文章有专门对比,请看“县级事业单位不晋升职称就是扯淡(专技岗位对管理岗位工资优势)”),毕竟工资收入差太多了。
2、市及市以上,看个人志向和自身能力进行选择,毕竟管理岗位晋升可以达到正科(市级)或者副处(省级)相对容易,而县以下则副科都可能是天花板了。
欢迎大家留言相互交流,我是聊体制谈职场。
最后祝大家开心顺意!!!
以往参考文章: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资结构什么样?薪级如何确定(套改)?
县级事业单位不晋升职称就是扯淡(专技岗位对管理岗位工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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