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里百科词条:首套房或多套房都需要征收房产税,主要按照从价和从租两种方式作为计税的依据进行征收。
1、房产税多少套起征?
2、房产税的具体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是以持有的房屋面积作为征收标准。因此无论是首套房还是多套房,都需要按照从价和从租两种方式作为计税依据。
我国房产税还没有全国推行,仅在重庆和上海试点,所以也没有完全统一的征收标准。但就目前来看,重庆是对划定标准的高端住宅征收房产税;而上海只对超出自住面积以上的新增住宅征收。
另外,有包含人均60平米住房面积内的19种情况,房产税是免征的。
1、除首套房外,无论几套房,人均住房面积超过60平米就需要按照对应房产税率计征。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第一套卖出的,可退还已缴纳的房产税。
2、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按照上海现行的征收标准,房产税起征点人均60平方米,即人均60平米以下的居住面积,免征房产税,但超出60平米部分的面积,要按照新房交易单价计算总价的70%,按0.6%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举个例子,上海户籍的一个三口之家(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现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又新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那么该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53.33平方米,在人均60平米以下的免征范围内,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但如果这个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86.67平方米,超过免税标准,因此新购住房里有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1、从价计征 年税率为1.2%,计税依据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2、从租计征 年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于以下情况,房产税予以免征。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3、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4、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5、个人非营业用的房产;
6、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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