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王阿姨最近郁闷了,本来兴冲冲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开启了退休手续的办理,没想到单位人事被社保局退回,并说王阿姨的社保缴费不足15年。
因为她本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无法给她继续交费 ,更令她崩溃的是无法一次性补缴,差的这24个月缴费,不知道如何是好。
2021年,社会保险的补缴政策越来越严,想要在退休前一次性补齐剩余年限的,肯定会大失所望,无法补缴的情况下,社保该怎么处理呢?有且只有3条路可走。
下面【社保精算师】为你深度解析:
我国社会保险政策最早在1986年的国有企业率先实行退休养老金制度,后续在1991年推广到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
直到1995年《劳动法》实施,才彻底明确了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规定,各类企业都适用,并在之后陆续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机制。
政策的演变,缴费的鼓励,各地区的补缴政策一度打开过,甚至有人一次性补缴15年,直接领取养老金。
然而,养老供养比加大,养老形势严峻,社保支出压力大,补缴政策自然也日趋严格。
到了退休年龄,社保不足15年,领不了养老金,退休的心情肯定是郁闷的,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方法就是延缴,简单来说,继续缴费到15年为止。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139=39055/139=281元,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缴费年限×1%=8762*(1+0.6)/2*15*1%=1051元
假如说王阿姨之前都是最低档次缴费,就差2年没交社保,那么延缴到57岁之后,养老金能领1332元,成为晚年稳定的收入保障,也算是亡羊补牢。
关键问题是,如果缴费10年以上,或许可以接受延缴,但如果自己只缴费2年,差13年,这种情况下再继续缴费,岂不是55+13=68岁才退休,最关键这13年的生活质量大大下降。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我们需要自查一下,自己首次参保年限是否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如果是,那么延缴5年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也就是说60岁退休,如果不是,只能68岁退休。
假如说只交了2年社保,还差13年,首次参保时间在2011年7月1日之后,还不想68岁退休,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呢?还有两种办法供你选择。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除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外,还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单来说,前者是缴费高,待遇高,后者是缴费低,待遇低。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转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不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法定退休年龄无论男女都是60岁,所以,女性参保人员转进来之后需继续缴费到60岁才能领取养老金,如果届时不足15年,可以补缴剩余年限。
对于部分缴费年限少,不想延缴的人来说,好处是在60岁退休,无需等到68岁退休,坏处当然是养老保险的计算会按照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方式来,养老金将变少。
如果是企业职工社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个人账户的余额和缴费年限是可以转过去的,但是统筹账户的费用不能转过去。
就拿上述例子来说,假如2021年和2022年没有继续缴费而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个人账户余额是37611元,13年社保。
那么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继续缴费到60岁才能退休。假如说坚持按照大连最高档次3000元/年,需要缴费2年,计算如下:
个人账户养老金=46911元(31911元+3000*5)除以139,等于337元。
而基础养老金各地区不一样,最高的是上海市1200元,最低的是国家最低标准88元,而大连市是218元,两者相加是555元。
尤其是在算一下自己一共交了103637元,每个月只能领不到500元,这意味着18年才能回本,自己还是亏大了,所以,转入新农保还是无奈之选。
除了上述两条“路”之外,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退保,也就是放弃参保,放弃领取养老金,这种方式是可以退回个人账户余额的。
在这里需要厘清一个问题,那就是个人账户余额不一定等于个人缴费的全部,对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来说,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如果之前缴纳的社保全是工作单位缴费,那么个人账户余额等于个人每月工资扣缴的养老保险钱数加上这些年的利息,单位缴费的养老保险部分进入了统筹账户,无法退回。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那么个人账户余额等于个人缴费总额的40%,也就是说这10年假如缴费总额是10万,那么只能退回4万元,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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