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2年8月24日,当时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由政府引入市场机制,建立的大病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其特点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上限的基础上,再增加几十万的报销费用额度。提高了对于花费很高的重特大疾病的保障。
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大病医疗也是重点项目,预计将降低并统一大病医保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到60%。
实际上,大病没有具体的病种。它是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而非以病种为界定标准。从保障范围来看,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相同,因各地政策不一样,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也会有差异。
比如上海市的“大病医疗保险”,基本医保的报销是有上限的,超过了基本医保就不管了。但如果有大病医保的话,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仍将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5%,甚至不再设报销上限。
更厉害的是,虽然各地政策略有不同,但相对于增加的几十万报销额度,大病医保的费用并不高,一般每年只要30元左右,甚至合并到医保中不需要单独交费,非常非常划算。
通常的渠道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缴纳或者到社保局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缴费。想要缴纳大病医保的朋友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这就要说到基本医保的局限了,他的作用仍然是“保”而不是“包”。
1、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
2、大病医保仅报销医保目录里的费用。以最常见的大病癌症为例:如果使⽤进⼝药、靶向药等特效药,则年治疗费⽤要到50万元以上。而这部分优质特效的药物,恰恰是不在医保目录的报销范围上的。
当然,大病医保作为国家组织的保险,不需要体检,任何人只要缴费了就可以享受,这点优势是商业保险无法比拟的。但即使有了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还是推荐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作为基本医保和⼤病医保的有效补充,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家庭风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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