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令狐伯光
最近华语乐坛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在音乐圈还是引起了一定的讨论,当然并没有怎么出圈了。大概就是2022年格莱美最佳雷鬼专辑,其中一首获奖歌曲《Something To Believe》和痛仰乐队的歌曲《太阳照常升起》,因为疑似抄袭问题引起了热议。
这种事情在当下华语音乐非常常见,特别是短视频音乐上面。我们刷短视频的时候,经常看到这个视频剪当下一堆热门歌曲,然后说这首抄袭了哪首华语经典,那首抄袭了哪首日本和外国歌曲。
这次引起争议的就是嘛,这个中国乐队痛仰乐队的歌曲《太阳照常升起》是2014年发的,而这个格莱美雷鬼专辑是这两年发表的,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按照国内乐坛的逻辑,毫无疑问是外国音乐抄袭痛仰乐队啊。
但很多粉丝表示人家格莱美那么高大上,音乐人可能都没有听过痛仰,怎么可能还抄袭。这时问题就来了,我们先刨除抄袭这回事情(相似),也就是说华语音乐像外国音乐是抄袭,外国音乐像华语音乐就是巧合,这不是欺负老实人么。
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格莱美歌曲《Something To Believe》有没有抄袭痛仰乐队的《太阳照常升起》呢?答案是可能抄了,可能是巧合,但是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讲,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个《Something To Believe》和《太阳照常升起》确实有一段非常相似。那就是《Something To Believe》的开头到27抄,和《太阳照常升起》的1分23到1分50秒。
如果按照中国网友骂华语歌曲抄袭的话,那绝对就是抄袭了。因为接近半分钟的时间里,和弦走向,旋律,曲调几乎一模一样,唯一区别就是英文歌曲的速度稍稍慢了一点,同时乐器有些不同罢了。
这个如果是外国的歌曲先出,痛仰乐队绝对要被中国网友骂的。
但严格说来这确实可能是一个巧合,虽然差不多都超过八小节了。不过,我觉得抄袭与否这东西本来就是见仁见智的,现在整个音乐系统应该也没有什么硬性的对于抄袭的检测标准。
音乐本身就像一座金山,能挖的地方就那么多,那么来得早的人就能挖的选择就很多,来得晚的只能够在前辈挖过的地方继续往下挖。为了避免跟前辈完全一模一样,他们只能在这基础上进行小幅度改变调整。
但当小幅度调整也被其他前辈用了的时候怎么办呢?他们只能够在这基础上排列组合。
所以对于音乐这东西先来者是绝对占优的,在此基础上我个人觉得只要你只要不是主观意愿上带着抄袭的目的去抄袭,基本上你写的歌很难整首都跟人家撞一起。
举个例子:我个人喜欢的乐队福禄寿有首歌曲叫《超度我》,前奏三个音节和英文歌曲《one》也是几乎一模一样(英文歌曲先发),于是也有网友在评论区质疑是不是抄袭,闹得还有点厉害福禄寿出来解释过。
她们之前完全不认识而且没有听有过《one》,但她们也没有想到自己写的歌曲前奏跟《one》的前奏撞了三个小节(和弦分解几乎一模一样),但除了前奏15秒(之后开始唱歌了),《超度我》前奏的三个音节就没有继续使用了。
《one》的前奏没有《超度我》那么长,但相似的前奏三个音节一直作为背景音在不断循环。福禄寿的《超度我》除了前15秒三个音节前奏,后面r和弦走向,歌曲框架,旋律节奏,内容表达都和《one》南辕北辙。
关键是福禄寿因为这个争议还出来解释过,因为创作这首歌曲灵感来自《金刚经》,这三个音节就是《金刚经》的中文音节发音。哪怕福禄寿这种音乐基础深厚,已经创作出大量深受好评的风格鲜明,又非常好听的歌曲的新乐队。
结果《超度我》评论下仍然时不时有人跑过来骂是不是抄袭,那个英文歌曲《one》下面的评论则已经不堪入目了,十条评论有一半以上都是痛骂、或者阴阳怪气福禄寿《超度我》是抄袭的。
注意:这个《超度我》前奏只有15秒,还没有这次痛仰乐队《太阳照常升起》被外国歌曲《Something To Believe》撞了30秒这么长。关键的是,按照法律关于音乐抄袭的裁定超过8个音节来讲,《超度我》和《one》只有两3个音节相似。
如果根据这个分析的话,大家会发现这种音乐上有一段高度相似的东西比比皆是。这里举个著名的例子,周杰伦的《本草纲目》和《辣妹子》,其中有一段音节和弦几乎也是一模一样。
所以根据相似感就抄袭的听众,大伙还是理性看待一些,不要一两个小节撞了就铺天盖地跟风说这首歌抄了。很多时候是能用的写歌方式以及套路就那么多,难免会有小部分会撞到或让你觉得听感相似的。
最后还得看这首歌与疑似被抄袭的歌有无更多相似的地方(比如音色,歌词,特别是整首歌框架进行)多与不多。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看法,但是请不要仗着谁的名气大就去名气小的那边直接开始喷。最终造成的情况嘛,其实就像现在这样是很搞笑的一种网络上的站立场的行为。
这个音乐抄与不抄只有当事人清楚,当前互联网风气对于抄袭的界定,更多的是一种立场的判断。一个音乐人资历很老(外国音乐),并且作品在业内外有了很大的影响力,大家愿意相信他是被抄袭者或者他不会抄袭。
一个音乐人如果名声相对较差(华语音乐)出现抄袭风波时,就很容易被一次扒谱石锤。当然更多的是空耳鉴抄,只要相似的就是抄袭。
我认为音乐创作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旋律和和声的像与不像只是一部分,人们很多时候会忽视音色的设计,节奏的编排,歌词的内容,叙事框架的进行,甚至是整体氛围和情绪都是需要音乐人去考虑的。
(当然好音乐才讲究这些,短视频神曲就是靠碰瓷赚钱,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为一个成熟的音乐人,音乐媒体应当给出尽可能详细的分析,把决定的思考交给也能认真思考的观众,绝不是空耳鉴抄就直接盖棺定论了。当然不是被抄袭不能维权了,而是不要给大众一种只要旋律相近就是抄袭的舆论风潮。
我们回到痛仰乐队被外国音乐抄袭这件事上,这是常见的文艺创作相似度的问题,并不在法律意义上的抄袭上(相似的段落都有点长了),但因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太晚了,以前文化创作者对于创作敷衍,导致整个中国流行文化处在全球文化产业链的底端。
这个中国文化创作者的“拿来主义”,还有不重视版权也是存在的。
这就导致近年来,当中国听众越来越重视版权,和要求文艺作品要原创的时候。这个反抄袭和对于抄袭本身的认识确实不足,最终就造成了立场先行的舆论现象。
简单点讲:中国文娱产品不行而且抄袭时而有之,这几年观众开始在骂抄袭了,但绝大多数人未必真的知道抄袭的标准和界限,现在主流舆论不是反抄袭嘛(甚至衍生到以反抄袭的名义去戴帽子)。
最终就变成了网上大多数话题的争议一样,一方要先站在道德制高点上面,再借此批判甚至是攻击另一方。如果能得到某些事实上的支撑,这一方就因为这次道德批判从而获得优越感,然后乐此不疲。
现在是痛仰乐队的《太阳照常升起》先发表,后发表的外国歌曲《Something To Believe》相似。此时通常容易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攻守方异位了,网友也就会根据目标的不同,从而转换立场,再用另一套话术占据道德制高点,从而进行批判。
说人话就是,通常不是华语歌曲抄袭外国歌,短视频神曲抄袭经典歌曲嘛。现在是外国歌曲和华语歌曲相似了哎,这就好像现在有首短视频神曲像周杰伦,结果人家短视频神曲作者居然先于周杰伦发表,还拿出了证据。
这个网友不就“蚌埠”住了,大家哈哈大笑只会说这是个巧合,音乐就那么几个音节相似是难免的。周杰伦可能都没听过这个短视频神曲,毕竟周杰伦的创作能力那么强。人家还抄你,你那么low。
最后,华语音乐落后处在鄙视链底端(拿来主义也常见),有相似的一通乱骂你抄袭,主要原因还是华语音乐产业链也在底端,作品实在拿不出手,影响力也不够的关系,为此败了观众舆论定义的印象。
格莱美处在全世界音乐鄙视链的顶端,如果有相似的听众下意识觉得是不可能的,甚至是狡辩人家怎么可能抄你,你华语音乐那么low。
说白了,这和当下网络大多数舆论事件都是立场先行,甚至会忽视标准只是为了批判。
这都不是华语音乐抄袭不抄袭的事儿了,只要产业落后占据不了产业链的高端,各行各业这种舆论批判永远都无法避免。毕竟现在主要是华语音乐学习,借鉴和抄袭外国音乐,不见外国音乐学习,借鉴和抄华语音乐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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