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真的来了!5年试点时间、不同房子属性会有不同的征税条件……具体怎么样,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公布审议结果:赞成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
近日,在中国人大网上,新发布了两条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相关文件。
其中一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文章原文就不看了,直接来看重点:
1.除了上海、成都外,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2.制定不同税率,对应不同人员的住房需求、税收负担能力差异较大,对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
3.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另一份文件是,财政部部长刘坤对于房地产税试点工作做出的说明:
继续看重点:
1.试点地区房地产税征税对象
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
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确保有利于减少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
2.构建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
在试点程序上,由于房地产税征管涉及到大量的自然人,所以需要构建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
3.试点地区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4.试点时间
试点期限为五年,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小慧说
从目前的政策可以看出,房地产税主要针对的是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对两套房或者多套房的个人会有很大影响,而对企业没什么影响。
房产税属于房地产税的一个分支,征收对象只是房产,也就是说,房产税是包含在房地产税之内的。
结合新发布的两个文件,也就是说,试点地区对个人房地产不但会征收房产税,还可能会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
小慧说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上述“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减半征收。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首先明确:会。
之前也说过了,房地产税主要针对的是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对两套房或者多套房的个人。
以上海举例:
上海房产税试点十年
作为较早的试点,上海的房产税于2011年就开始征收了。按照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则定为0.6%。若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关键词:60平/人
而且,上海试点的房产税并非每个人都要交,居民家庭的人均免税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且目前仍按此执行。按照《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免征
也有部分住房是暂免征收房产税的,具体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迁而购买或取得的住房(上述住房超出国家及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或拆迁的补偿标准的部分,应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确定房产税征免面积);以及上海市农村居民通过宅基地置换试点政策取得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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