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又称“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用以证实履行了交付的合同义务。
收条与借条和欠条有很大的区别。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并不能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仅凭收条起诉欠钱不还者,是很可能会败诉的。
此外,发票与收据也是有所不同的,发票是比收据更正式、更规范的凭证。
那么,对比欠条和借条,收条的书写有以下几点需注意:
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所欠物品的名称、数量、品质、规格或型号等自然属性。以及欠钱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出具的日期等。
借条除写清上述事项,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租金、逾期不还的违约金等。
收条除写清上述事项,还要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具体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含义要清晰明确,不能有歧义。
如果主体是公司,要看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是否已注销;;如果主体是自然人,要看自然人是否成年、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等。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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