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谢春龙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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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忍一忍,压抑的四月快过去了。
五月来了,夏天也快来了。
五月第一个好消息。
就要来了。
什么好消息能有这么大排面?
那就是最新的国家赔偿司法解释已经出台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0号
(以下简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
2022年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那这个跟我们农民拆迁有关系吗?
既然是行政赔偿,自然有,当然有。
在最新的《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更加细化了原本《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赔偿方式、标准的规定。
那这样,我们就可以从最新的行政赔偿司法解释入手,对于关乎咱们农民老百姓的拆迁相关问题,给您把三条干货摘出来,都关乎咱们百姓的切身利益。
从今往后,咱们遇到拆迁的农民朋友,一定要牢牢记住我下面说的哦。
如今在房屋拆迁中,“先补偿,后搬迁”本是属于法定的程序。但在现实中,总是出现征收方为了加快拆迁进程,会采取一些“非常手段”甚至是强拆咱农民的房屋。
反而成了“先征收,后补偿”了。
违法征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咱老百姓弱势,也没辙,拆就拆吧,补偿给到位也行啊。
可没那么容易。
不说别的,就说咱们的房屋被强拆后,赔偿问题自然就来了。但关于怎么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过去各级法院却并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
今年起就不一样了,在最新的《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中,就明确了这一标准。
第二十七条:
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
听了,是不是欢呼雀跃?!
早就该这样。
以前多少年老百姓吃了多少亏了。
这句话也就是说,法院判决赔偿的金额要高于或者等于房子拆迁时,应当获得的补偿款,包括拆迁款、过渡费、安置费等等。
所以,在征收拆迁时,要是您的房子被违法征收征用,暴力拆迁。如果行政赔偿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那就绝对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再说白了,从2022年5月1日开始,咱农民朋友注意了:您的房子要是被违法强拆了,法院判决给予您的行政赔偿钱数,只会多不会少。
现实中,“违法强拆快,维权诉讼慢”,普遍的情况是法院判决下来已经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拿到几年前就应该拿到的钱,那么这段时间的损失,有没有合理的赔偿呢?
现如今的中国,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房子的价值甚至是一天一个价。
这么多年的时间,市场行情必定发生了很大变化。
考虑到房屋被拆除的时间与实际的赔偿时间相隔较长,房子强拆后的利息损失,是必须赔偿的。
因此,上面第一点所说的按新规定,对于违法征地拆迁的赔偿不能低于补偿外,还必须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三十一条:
判决被告限期支付赔偿金和相应的利息损失。
您除了可以获得您房屋损失、房屋附属物、屋内物品损失外,还可获得上述损失总和的利息损失,有多长时间,算多长时间的利息。
利息损失的计算,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您的房屋被拆除之日就开始计算利息,一直到实际赔付的日子。
您记住喽,拿赔偿金还要算利息,这是必须的!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最新的行政赔偿司法解释接着给您摘出最有用的。
文件第二十九条,列出了四项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直接损失”。
其中第三项是这么说的:通过行政补偿程序依法应当获得的奖励、补贴等;
什么意思?
就是说,咱们房子拆迁时,按正常的补偿程序应该获得的奖励、补贴伍的都属于《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直接损失。
直接损失,就必须赔偿!
侵犯了咱农民的财产权,绝对糊弄不过去。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赔偿扩大,保护了老百姓的权益。
到拆迁领域,更是关乎咱农民的一辈子。
其实诉讼会漫长,我们或许没有耐心,也不想走到这一步。
我们更期待,在未来某一天醒来时,
抬头看到的是阳光照耀着身边的每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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