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13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在已经实施。在新修订的条例中,进一步规范了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广东省独生子女父母可享受的待遇主要有4项:一是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二是计划生育奖励金;三是特别扶助金;四是独生子女护理假。除此以外,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还有政策方面的优先照顾;对于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广东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标准:谁能领,怎么领,领多少?
(一)发放条件
2016年1月1日以前,具有广东户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需要注意的是: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即使只生育一个子女,也无法享受独生子女待遇了。
(二)发放对象
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也就是说,无论单位职工,还是无业人员,只要符合申领条件,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等相关待遇。
1、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
(1)领取标准:自领证至独生子女年满14岁,每人每月发放10元。
(2)支付渠道: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支付;没有工作单位的城乡居民,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支付。
2、计划生育奖励金
(1)领取标准: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满60岁,女满55岁,每人每月150元。
(2)发放渠道: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支付。
3、特别扶助金
(1)领取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的夫妻,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800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500元的扶助金;
(2)发放渠道: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支付。
4、独生子女护理假
对于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其子女所在单位每年给予5天的护理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需要注意的是,子女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正常支付工资。
5、优先照顾
对于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在就业、安排宅基地、生产扶助、教育和医疗等方面,可以享受优先照顾。
6、表彰和物质奖励
对于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可以给予单位和职工表彰和物质奖励。
举个例子:
王女士一家属于独生子女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5岁退休时,想申请计划生育奖励等待遇,但是证书丢失了。现在她的孩子已经23岁了,还能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1.王女士可以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原因如下:
因为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国家开放二胎,不再新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已经取消了。但是,如果曾经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且符合独生子女证的领取条件,因保管不当导致证件丢失的,还可以申请补办,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王女士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简要流程如下:
王女士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等有关材料,提供一份宣告原证损毁或者遗失的声明,向办证单位申请补发《独生子女光荣证》。
1、与其他省份相比:广东省的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比较全面,类别比较多,覆盖面比较广。但是,对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以后的补助力度还很薄弱,在这方面,还应多向其他省份学习和借鉴。
2、2021年至2025年,大部分60后和70后都将步入退休行列,他们正好赶上了计划生育,当年他们响应国家号召,自愿生育一个子女,到了退休,理应在政策上,给他们予以一定的倾斜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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