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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车位可以转让吗

      使用权车位是指购买人只具备这个车位的使用权,使用权到期的话,则需要重新续费,不然就没得用了。使用权车位可以转让吗、使用权车位可以买卖吗、使用权车位和产权车位什么区别,下面就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使用权车位可以转让吗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合法的。  虽说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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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材料要保存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材料要保存多长时间?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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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自替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明确了工伤认定的主体应当是单位的职工。所谓单位职工,是指依法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或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工资收入的劳动者....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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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吗?

      没有进行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时有效的。男女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和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只要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就认定为生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家庭关系条款释义中规定,关于约定的方式,本条第一款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第三人的利...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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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瞒同住人购房合同无效

      案例:  李小姐1980年出生户口就落在周家嘴路老房,后老房于2001年拆迁,李小姐作为应安置人口,和外公一起被拆迁安置在宝山区某处公有住房,其和外公是房屋的同住人。李小姐于今年7月去物业管理单位欲将该套公屋购买下来,方才知道争议房屋已于2002年6月在外公生前被外公一人购买下来,当时她的户口还没有迁入公有住房内。李小姐认...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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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时怎么办

      当事人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时怎么办   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一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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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书如何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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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给丈夫担保借款 离婚后还要替他还钱吗?

    赵女士:我前夫借了别人10万块钱,当时我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别人找我来要这10万块钱,说我前夫没还钱,也找不到他人,请问我要不要替他还钱?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你在借款担保合同上签了字,所以不管你们的婚姻状态如何你都要承担担保责任,在你前夫不还钱款的情况下,你就有还款的义务了。...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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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追及效力

      核心内容:追及的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物权人都可以依法追及至物的所在并对其予以直接支配的法律效力。所有人可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要求其返还原物。任何人都负有不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无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否则,就侵犯了权利人的权利。下面由法律知识网的小...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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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定原则哪方面存在局限性

      核心内容:关于物权法的问题里面,物权法定的原则存在着怎样的局限性呢?需要如何进行应用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结合不同的看法与及各地法规等,法律知识网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⑴物权法定主义所运用的法律技术,是潘德克顿法学运用纯熟的抽象与演绎的方法。  提出物权的概念并在法典中正式建立物权制度是德意志法系...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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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一)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所有权。他物权指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财产的权利。  (二)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一般来说,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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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配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支配权的特点主在于:  第一,权利人可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以满足其利益需要;  第二,具有排他性,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碍其对客体的支配。  第三,对应义务的消极性...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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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条件

      不动产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不动产变动的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包括物权契约和不动产物权抛弃,既为法律行为之一种,自然离不开意思表示这一要素,没有意思表示,物权变动即难以发生。在物权契约之情形,根据债权形式主义,发生债权的意思表示即为物...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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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物权是与自物权相对的一法律概念区别和联系

      他物权是与自物权相对的一法律概念,现我讲一下他们的区别和联系:  1、区别是:自物权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永久性、独占性、弹力性(即将权能分开行使)。他物权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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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物权和他物权的区别及其意义

      前者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永久性、独占性、弹力性(即将权能分开行使)  后者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一部分,是有期限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有两个他物权。  相同点:客体都是物,包括动产...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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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核心内容:物权法比较严格地限定了物权的种类,只规定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删除了曾经规定过的典权、优先权、让与担保等类型。在本文中,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将从理论上对物权的种类进行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

    发布于: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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